介绍新发现的林连玉公民权案史料——兼说林连玉研究

感谢新纪元大学学院廖朝骥讲师为我们送来了这份史料。英国档案馆已经解密的这份宗卷〈驱逐林连玉去中国,1961-1962〉(以下简称“林连玉宗卷”),是当年以东姑为首的马来亚联合邦政府为解决“林连玉问题”而寻求宗主国政府协助,有关方面一来一往通讯形成的档案资料。

宗卷〈驱逐林连玉去中国,1961-1962〉

标题: TNA_DO_169_211-Deportation of Lim Lian Geok to China-1961-1962 【1】

编号: FE128/11/1

隶属部门: 共和联邦关系部远东及太平洋署

密件级别:SECRET

内容:123页,包括公函、备忘录、电报、剪报、评论文章、笔记及报告。各文件前多冠以SECRET或CONFIDENTIAL字样或RESTRICTED盖章。

涉及方:马来亚联合邦首相、联合王国内阁大臣 (The Secretary of State)、联合王国驻吉隆坡最高专员署、共和联邦关系部 (Commonwealth Relations Office, CRO)、殖民地部 (Colonial Office)、香港总督署、马来亚联合邦驻伦敦最高专员署。

相关档案:FE45/11/14 Political Effects of the Education Policy of Malaya (马来亚教育政策的政治影响)。

 

下面截取部分内容作介绍:

(一)页112:
1961.08.05,共和联邦关系部:不同意把林连玉遣送去香港,港督不认为大陆共党政府会不接受林。内安法令原地扣留可以是替代方案。
(二)页88:
1961.09.11,驻隆最高专员署:马六甲马华公会表明除非证明林连玉是共产党,不支持政府的行动。如果对付他仅只是因为他反对教育政策,那是违反民主的行为。
(三)页75:
1961.09.27,首相东姑:将林连玉驱逐出境乃极为迫切之事。林为极端危险人物,对国家建设构成极大威胁。在香港像林连玉那样想法的人多的是,港府应改变立场接受他。
(四)页14:
1961.09.29,R.C.Ormerod:林连玉所行并非颠覆,而是公开宣示,在多数地方会被视为合法行为。英最高专员署怀疑如此消声可以瓦解反对官方语文政策运动。反对党已出面支持林,处理不当或将让他成为烈士。
(五) 页79:
1961.09.30,共和联邦关系部:林事件发展对东姑不利,他感觉十分沮丧。
(六) 页41:
1961.10.18,内政部长伊斯迈医生国会回答提问透露:自独立以来已有1,630人被褫夺公民权,其中:5人由于在别国取得公民权;44人在获得公民权五年内犯罪;1,347人以虚假陈述获取公民权;234被错误颁给公民权。唯还未有人是因为效忠理由被褫夺。
(七)页37:
1961.10.20,共和联邦关系部:东姑不解何以香港不能接受林。不考虑遣送林去中国大陆,因其非共产党。

 

林连玉宗卷的意义

这是60年前的档案,当年被冠以“机密”字样,现在时过境迁已经感觉不到有什么爆炸性的内容。事实上,把“问题人物”驱逐出境在当时是很平常的一件事。上面提及的1961年10月18日国会议事,东姑就说了,政府会毫不犹豫把构成安全威胁的“外国人”遣送去他们的国家,且透露自独立后已经有83人被驱逐出境。东姑要以这种方式解决林连玉这个“问题人物”不会令人意外,只是他竟然是想利用香港作为跳板,即先把林连玉遣送去香港,再假手港府解决“林连玉问题”。这样的迂回手法是大家没有想到的,包括林连玉本身。他从一开始就认定在政府褫夺公民权计划得逞让他成为非公民后,下一步就是把他遣送回他的出生地中国了。如〈一九六三年八月十四日致多才〉就说了:“今天八月十四日,是我收到联盟政府通知要取消我公民权的两周年纪念日。他们当时预定一两个月内就把我驱逐出境,却给我用诉讼的手续拖了下来,现在快迫近大选了,这是他们所畏忌的一件事,也就是我取得了初步的胜利…… 你的达妹预算不能跟我走,而你们又欢迎她,所以她不知如何回信……”

当然,林连玉宗卷也解释了,东姑所以反对把林直接遣送去中国,是因为担心大陆共党政府不接受以致产生尴尬局面,打击到自己和政权的威望。他本以为香港总督这些英国人是自己人好商量,没有想到这个自己人是老狐狸,心里自有盘算:为什么让我来烦你的家事呢?

需要注意到这份宗卷所涉及的事情都是国家独立后发生的。阅读吉隆坡、伦敦、香港之间这些秘密通讯的时候,读者犹如可以游走各处作近距离考察的观察员。文件让我们得以一窥统治阶级的实际运作方式,一个名义上已经当家作主的政权实际上如何仰赖宗主国以解决国家内部问题,以不光明手段对付自己的国民。文件让我们领会英国统治高层的虚伪的一面,他们所推崇的“法治”原来是可以私下作政治交易的。对于同样的“法治”,林连玉在回忆录中曾经引述公民权案代表律师林碧颜正义凛然的一席话:“就法理来说,不应被取消而被取消,要法律何用?……在司法的立场来看,政府无理由剥夺基本人权,乃是法治的破产,问题极严重的。” 【2】两相比较,品德格局,高下立判。

 

林连玉研究待加强着力点

执笔写此小文的时候,在《马来西亚教育评论》看到何启良大作〈独立精神、史料典藏、同行评鉴〉【3】,有一番鼓励的话,读之甚感惭愧。因为笔者过去所做的,不过是受到魏维贤一篇论文〈马星华文教育史的研究〉的启发。【4 】他说,“非官方档案以教师团体和学校的最为重要,可惜这些最早也只能回溯到马星光复后的40、50年代而已;战前的资料在日本占领时期中几乎毁灭无存。西马方面的资料,当以马来西亚华校教师会总会(简称教总) 所保存者最为完善,为研究战后马来亚华文教育史者不可不利用的宝藏。” 笔者当年恰好在教总当特约编辑,“宝藏”当前,就顺势而为了。

那是近四十年前的往事了。四十年来,随着林连玉基金和林连玉纪念馆成立,在陆庭谕老师的带动和同仁的努力下,林连玉研究显然大有长进。不过回顾一下,仍觉得有几个待加强的着力点是必须有更多有心人花时间去耕耘的。其一为林连玉早期生活及其家族的研究。我们知道,林连玉于1901年出生,1927年离开家乡到南洋来。我们对他前面二十多年在原乡成长过程的了解,长期以来依赖的是那短短两三页的〈林连玉自撰小史〉。幸好他还留下几百封的家书。在这里不得不提林多才兄弟以及林建春兄弟的努力,他们在文革的恶劣环境中仍果断冒着风险保存父亲/祖父留下来的这些一般人可能看不起眼的片纸只字。他们当时可能不自觉自己的作为有多伟大:抢救了历史,保存了一代伟人的历史。另外,不得不提陈进国这位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宗教研究所研究员。他因为家乡永春要办乡土记忆馆而认识林建春,因此有机会阅览林连玉家书。他利用林连玉家族史料进行学术研究,写成的〈士的精神与家族教化——以林连玉的记忆书写为例〉【5】, 可视为林连玉研究一个领域的开山之作。目前,他还积极在当地作田调,要创作一部《族殇:一个南洋族魂的人生史》。顺便指出,林连玉纪念馆后来从厦门集美图书馆发掘的青年林连玉 (林采居) 著作〈孟子研究——政治之部〉【6】, 也是经过陈进国指点才找到的。另外,从26到30岁,林连玉大部分时间是在印尼东爪哇度过,我们对他这时期的生活情况几乎一无所知。“因我喜在报上发表文章,引起荷兰政府的疑忌,有行将对我不利的消息……”,〈小史〉这句话固然引起读者遐想,但其实没有发现有那时候的文章留存后世。或许有,也是默默地躺在某地某大学图书馆吧。【7】

至于另一个有待加强的着力点,应该是上述魏维贤论文洋洋洒洒胪列的十六类资料中的第一类:“官方档案”。魏博士说:“毫无疑问的,最重要的资料要推所谓‘第一手’或‘原始’资料的档案。已经公开的战前官方档案,最主要的该是编号CO.273 (英国殖民部有关海峡殖民地的档案)和CO.717 (英国殖民部有关马来联邦的档案)这两系列的资料。……这些新资料,有关教育问题的部份,还没有人研究过。这些档案汗牛充栋,虽己经过编排及摄成显微影片,但翻阅仍颇费心力。研究者不得不逐卷披览,而卷帙浩繁,内容庞杂,使人难免有海底捞针,无从着手之感。”

当然,这是四十多年前说的话了,后来情况如何恕笔者孤陋寡闻,望有识之士不吝指正。个人认为,廖朝骥送来的这份宗卷是很适时的,提醒我们或许可以朝这方面努力。

 


[1] TNA_DO_169_211-Deportation of Lim Lian Geok to China-1961-1962. https://discovery.nationalarchives.gov.uk/details/r/C760760

[2] 林连玉:〈调查庭记事(续)〉,《风雨十八年》(下),页108-114。

[3] 何启良:〈独立精神、史料典藏、同行评鉴〉,《马来西亚教育评论》第7期,(吉隆坡:马来西亚华校董事联合会总会,2020年),页16-21。

[4] 魏维贤:〈马星华文教育史的研究〉,原收录于《雪兰莪中华大会堂庆祝五十四周年纪念特刊》(吉隆坡:雪兰莪中华大会堂文教委员会,1977);后又载于《教总33年》,页776-782。

[5] 陈进国:〈士的精神与家族教化——以林连玉的记忆书写为例〉,《原道》第33辑,(湖南:湖南大学出版社,2017年)。浓缩版请见《林连玉纪念馆通讯》2016.2,页14-18。

[6] 林连玉:〈孟子研究——政治之部〉,《集美周刊》第136期,(福建:福建厦门集美学校,1926年)。

[7] 据学者Josh Stenberg 提示,厦大东南亚研究院图书馆有不少战前的印尼华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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