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度(第22届)林连玉精神奖得奖者简介

2009年度(第22届)林连玉精神奖得奖者简介

B 2009a
拿督林碧颜律师
得奖理由:为李明、为林连玉、为13死囚伸张正义,培塑法治精神、健全公民社会,乃法律工作者之典范;参与国家
建设,实践理想于司法、政治、外交与女权,乃女性之光辉榜样。
推荐单位:柯嘉逊博士

林碧颜,1915年生于英国伦敦,祖籍福建安溪。在槟城姑娘堂英校受教育,后赴英国深造,毕业回国后成为执业律师,是我国第一位女律师。 她积极参与政治,成为劳工党要员。她担任教总义务法律顾问多年,与林连玉先生关系密切。因此,在林先生被通知将吊销其公民权时,她义不容辞担任林先生的义务辩护律师,不遗余力通过法律程序力争到底。 对于林碧颜义务打官司,林先生这样说过:“她对我这案所花的精神,恐怕是她自己充当律师以来所未有的,简直比办自己的事更努力了。”这足以说明她虽受英文教育,却非常关心华人社会的问题。 此外,在独立前后的1950年代至60年代期间,国内局势动荡不安,为了伸张正义,她四处奔走呼号,为被判死刑的马共女通讯员李明争取英国社会人士签名支持,为马印对抗事件的13名死囚进行辩护。这些事件至今让人津津乐道,显示她为了司法正义,不畏强权的一面。 1970年代淡出政坛后,她先后被委任为我国驻联合国副常任代表、驻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及国际原子能机构常任代表,之后出使南斯拉夫、奥地利、比利时等欧洲等国。1980年退休后,她返回国内,仍然积极参与非回教徒婚姻法的改革工作,也曾被委为吉隆坡区域仲裁中心总监,以及担任策略及国际研究院成员。 她为李明、为林连玉、为13死囚伸张正义,开拓了我国华教运动和社会运动法律斗争的途径,对于长远的公民社会抗争、法治精神的建设,意义非凡。她积极参与国家建设,实践理想于司法、政治、外交与女权,可说是法律工作者的典范,女性的光辉榜样。

B 2009b
董总前主席胡万铎先生
得奖理由:1970年代,以大无畏的精神领导霹雳州华文独中复兴运动,成功筹募百万元发展基金,让独中起死回生,
进而催促全国独中的发展;领导董联会30多年,据理抗拒不利华教政策,身先士卒,贡献良多。
推荐单位:霹雳南洋大学校友会、霹雳留台同学会、怡保中国精武体育会等十数社团

胡万铎,1935年生于霹雳金宝附近积莪营,祖籍福建永定。父亲胡曰皆为著名矿家。 1950年,他进入槟城钟灵中学,成为学运领袖。1955年,参与领导反对钟中接受改制而被开除、扣留,复被禁止踏足槟州(禁令于1961年解除)。离开钟中后转入怡保育才中学,被视为“不受欢迎”学生,于1956年转入英校就读,半年后被送往爱尔兰深造。1961年在都柏林大学三年级,因父突亡,回国接管生意。 1970年代事业有成后,他开始积极参与华教运动。1971年,出任怡保深斋中学董事长。1973年,出任霹雳华校董联会主席,与沈亭校长等人联手发动一场轰轰烈烈的群众运动,成功为霹雳独中筹获百万发展基金,激发华社对独中教育的关注与爱护。 《1961年教育法令》实施后,华社虽可续办不受政府津贴的华文独中,但独中之路崎岖坎坷。1965年政府实行小六生自动升中学政策后,独中生源逐渐断绝,尤其是中北马独中,都陷入苟延残喘的困境。以霹雳州为例,原本14所独中,相继倒闭5所,仅存9所也奄奄一息,有者学生剩下100多人,安顺三民独中仅存24人,处境凄凉。 有鉴于此,9所独中同人多次集会探讨如何挽救独中于狂澜既倒。1973年4月1日,在育才中学举行历史性的霹雳独中复兴会议上,他毅然担当起“筹募百万元独中发展基金”主席一职,义无反顾走在华教运动前线,马不停蹄足迹踏遍州内各个角落,展开如火如荼的群众觉醒运动。短短几个月,筹获超过百万元,在当时可说是一项壮举,引起政府当局高度关注。1974年,他领导的董联会发表两份重要文件《独中的路向》与《独中办学纲要》,促成《华文独中建议书》的拟定,以及“董教总全国发展华文独中工委会”的诞生。 霹雳独中浴火重生,也让其他州属独中办学者重拾信心。领导霹雳独中复兴运动,无疑是他对我国华文教育的最大贡献。他领导霹雳董联会30余年间,对政府当局不合理教育政策,也以鲜明态度和明确立场,给以大胆抨击。 1990年,林晃昇离开董总后,他出任代主席,翌年任主席,至1992年任满离职。退休后仍保留一些公职,目前还是独大有限公司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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