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政者擅权破坏宪政惯例 君主立宪制恐有倒退趋势

近年种族宗教争议层出不穷,皇权也日渐抬头,暴露国人对宪政体制认识的分歧,政改研究所执行总监王维兴认为,不应该将既有的宪政体制当作理所当然,反之应该多了解马来社会的看法,一般马来人的思维从未放弃过君权神授的传统。

王维兴指出,从1909年至1957年马来亚制宪建国以前,马来亚处于英殖民管治,立法、行政、司法所有权力均集于英属最高专员一人身上,因此没有多少可以借鉴的宪政经验。

至于日后的联邦宪法,其实是李特制宪委员会根据国外案例拼贴的产物,例如基本权利的条文是来自印度的宪法,联邦宗教是伊斯兰教的条款则是来自巴基斯坦。

他指出,一般马来人的思维沿袭马来亚半岛这篇土地过去500年的历史,不管是看待改教、马来文版圣经、苏丹干政问题都难避开这历史包袱。

他认为,马来西亚的改革如果要成功就不能丢开马来社群,反之应该理解马来社会的思维,并且展开论述和辩论,寻找新的思路。“活在复杂的地方,就要有复杂的思考。不能只是要求历史的进程是直线。”

另外,谈到雪州大臣风波,他认为国阵想要达致的目标是使公众对政党政治厌恶,以为民联和国阵一样嗜权好利,这样就能挫败民联的高支持率。

林连玉基金为配合彭联委会举办之“华教节序幕礼”,于2014年8月17日在淡马鲁举行“我国宪政困局与出路”讲座。主讲人有王维兴、双溪古月州议员兼宪法律师梁卓经、资深人权工作者柯嘉逊博士、资深律师杨培根(讲稿由资深评论人李万千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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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字面意义破坏宪政精神

梁卓经则指出,执政者一直倡言马来西亚是西敏寺议会民主,但实际上却是一再以狭隘的文字宪法破坏宪政精神。谈宪政不只要重视宪法,也要重视宪政的惯例。

他指出,虽然宪法上名言统治者有酌处权(discretion),但其范围是很狭窄的,在委任大臣的事务上,应该根据宪政的惯例,由掌握议会多数的政党来推举,而不是根据主观意愿或者猜测选民的投票意愿。

他批评,当年上诉庭裁定民联败诉时,竟然罔顾宪政惯例,援引尼日利亚案例,指统治者在议会以外可以知道谁获得比较多的支持,而裁定大臣人选。

至于雪州问题,他说,一旦卡立失去议会多数的支持就应该立即辞职,即便他要解散州议会也没有正当性。

君主立宪制出现倒退迹象

资深人权工作者柯嘉逊博士指,马来(西)亚独立建国后50几年,宪法遭修改超过50次,并且有些条文因政治的需要而被扭曲,例如宪法只有马来人“特别地位”而不是“特权”。

IMG_0594谈到雪州风波时,他认为民众支持相信的政党之余,也不能放弃监督的责任,而政治也不是政党之间的权力游戏,而是必须回到政策,辩论施政。

杨培根的讲稿指出,霹雳争权易手事件以及柔佛房屋地产法拟授行政权予苏丹等案例显示马来西亚的君主立宪制已有倒退的现象,令人担忧可能走回君主专制的老路。

他指出,君主立宪制会出现倒退现象,归根结底,是因为巫统自1946年成立以来,一贯执行着种族主义路线。他们念念不忘的是“马来人万岁”的口号。自1957年独立日起掌握政权后,国阵他们还是变本加厉地沿着种族主义道路,一路滑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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