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东姑

我读到1985年11月18日英文星报东姑专栏涉及华校教总那一段文章,东姑指责我们制造问题来反联盟,这完全与事实相反。我今年已85岁了,在我一息尚存的时候,不容歪曲,特加以反驳:

(一)我提出争取华文列为本邦官方语文的原因

那是1952年11月8日,我和周曼沙、沙渊如代表华校教总到二王楼去谒见副钦差大臣麦基里莱先生,从他那里知道政府要消灭华校所持的理由是华文非马来亚的官方语文。

因念华校是我们华人以自身的血汗建设起来的,到1955年,已经拥有小学一千二百多间,中学五十多间,学生四十多万人,便是联合国会员中许多小国也比不上我们的规模。教总是华校的最高组织,为华校争生存责无旁贷。既然当局以官方语文为武器要来消灭我们,我们要避免被消灭必须拥有同样的武器才可抵抗。因此教总就于1953年四月全国华校董教代表第二届大会时提出争取华文列为本邦官方语文之一。从此可知华校教总争取华文列为本邦官方语文之一纯是自卫的、求生存的。

我们为形势所迫,有非常不得已的苦衷,却未曾损及别人的利益,不应该遭受疑忌的。

(二)没有向联盟挑战

由上所述,教总的争取华文为官方语文纯粹是保护华校免被消灭的必需行动。我们的目标亦仅止于自卫而已,并没有向谁挑战的意念。假如需要挑战的话,我们也必然以拥有行政权力实际伤害华校的殖民地政府为对象,断然不会是联盟。因为这时候马来亚首次大选尚未举行,联盟本身是胜是败尚未可知,手上没有权力,不会伤害华校,我们何必向联盟挑战?

(三)是协助联盟并非反联盟

马六甲会谈,东姑亲自要求华校董教总由当日起至七月大选止暂时不提官方语文问题,以便联盟竞选时可以堵塞联盟的大政敌拿督翁的嘴,以免他借题发挥,造谣诽谤。我们给予东姑保证,依约实行,这还不算是协助联盟吗?何以东姑反而会说我们是反联盟的?

上述真相是有文献(包括由联盟成员党马华公会总部整理并经由东姑本人认可的会议记录)可以复证的。

我们所以作出牺牲,协助联盟,就是希望联盟取得胜利后会善待华校,使华校脱离困境的。谁知后来东姑荣登宝座,我们在联盟统治下华校的处境反而大大不如殖民地时代。瞻望前途,阴霾密布,使我们既感失望又是懊丧。

现在东姑更指责我们是反联盟的,原来东姑已经忘记他在未发达时亲身要求华校董教总协助那一回事了,这可以说是得鱼忘筌、过桥抽板。我们扶助别人,别人一壮大,我们所得的报酬就是该死。

(四)我们拒绝英文为本邦的官方语文

在马六甲会谈开始对,我分发一篇我的书面谈话,其中有一段说英文是外国语文,不配作为马来亚的共通语文。要作为马来亚的共通语文,必须是马来亚的民族语文: 第一是巫文,第二是华文。这一段文字,东姑当时用朗诵读出,可以证明我们是拒绝英文为官方语文的。东姑说,我们已同意接受英文为官方语文,那是不实在的。

事实上,东姑说我们“已经接受联盟宣言”也是错误的。因为马六甲会谈是在1955年1月12日,联盟竞选宣言是在1955年6月4日发表,在马六甲会谈当时,联盟宣言还未弄出来,怎样接受?

关于英文地位的问题,我倒要问问东姑:华巫两族今后世世代代的子孙都要在这块土地上共同生活,他们必须互相往来,互相沟通联络感情,携手工作,为什么你宁愿远至欧洲承袭殖民地旧主人的工具,排斥近在眼前兄弟民族的工具,到底用意何在?

(五)忠告东姑

东姑把“屈服”“愧疚”这种字眼加在我们的身上,是对我们巨大的侮辱。我必须告诉东姑,争取民族的权益是神圣的任务,我们永远不会屈服的。即使不幸遇到滥用权力者辣手摧残,仍然昂起头来,顶天立地,威武不屈地奋斗到底。

我们的要求公正合理,不但可以昭告世人,还可以投诉于国际。我们的行动光明磊落,没有犯罪,何必愧疚?

我要东姑把这“屈服”“愧疚”两字收回去,并且承认失言与失实,对我们表示歉意。

我要忠告东姑,以你的名望及地位,要撰写文章,必须经心下笔,不可大意。把向壁虚构、无中生有的话也写进去,固然可以展示你高高在上的威风,但结果必然是自贬价值,令人惋惜。愿你珍重。

1985年11月18日

摘自霹雳华校董事会联合会编 《林连玉》(1986年:霹雳华校董事会联合会出版),电子档取自董总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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