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教节特辑
省思公正、公平、平等理念 / 刘崇汉
我国明年即将迎来建国60周年,在社会公正与良好政府治理方面仍有很大的急待改善空间。极端种族和宗教思维更是社会的两大挑战。社会诸多不公正的现象引发矛盾与争议,促使我们有必要厘清社会公正等相关几个理念的问题。
一般来说,公正和正义两个理念在多数场合可以交互使用。正义即公正的、有利于人民的道理。实际上公正与正义两者的适用范围有一定的差别。正义是一个“应然”、“纯粹”的最高价值观层面上的事情,而公正则是一个将“应然”和“实然”结合在一起,依据“应然”的基本价值观进行现实社会基本制度安排的问题,即把“理想”与“现实”融为一体。
人们通过“纯粹”的理想的追求而不断地改善现实社会,道路是艰辛的,时间是漫长的。正义同现实社会之间往往有着较大的距离。
公正与正义两者密不可分。公正以正义为依据,来进行现实社会层面上的基本制度的设计和安排。正义具有某种跨时代的、相对恒定的特征,而公正的具体内容则会随着时代条件的变化有所变化。公正的实现须考虑将理想融入现实,制度设计安排的可行性,社会各个群体在制度安排时的共同认可、协调甚至是妥协的各种变数问题。
公平事情未必公正
公正与公平这两个概念也是有差别的。公正尽管也包括公平尺度的意思,但其重点在于公正、正义的价值观方面,而公平一词的侧重点在于公平尺度。广义上的公正和公平的概念可以通用,意思差不多,但不宜用于正式的场合。狭义上的或严格意义上的公正和公平概念则各自有着明确的含义。公正带有明显的价值取向,并且强调其正当性,而公平则带有明显的工具性,强调的是衡量标准的“同一尺度”。从实际的社会生活来看,公正的事情必定同时也是公平的,但公平的事情却不见得同时是公正的。
在现代社会,平等、自由、社会合作理念已成为社会的价值基础,现代社会更是一个以人为本位的社会,是一个人性化的社会。公正的基本要求和规则包括对于人的基本尊严和基本权利的保证、机会平等、按照贡献进行分配及社会调剂。一个正常运转的社会必须制定公平的规则。虽然这些公平规则所造成的结果并不见得符合公正的要求。
但是,这些工具意义上的、中性的公平规则确实能够起到维护社会秩序的作用。在现实社会生活中,公平可以对某些失当的“公正”行为进行必要的矫正。
公正与平等是两个有所差别的概念。平等是公正的一项重要依据。合理的平等才具有公正的性质。平等并不是现代社会唯一的价值观念支柱,平等必须同自由、社会合作等价值观念结合起来,共同构成现代意义上的公正的理念依据。我们须警惕在扭曲了的平等、民主的名义下,多数人对于少数人的命运可以作出任意的、随机的裁决,造成一种极端的不公正的现象。
总之,公正包含了公平、平等的精义。厘清公正、正义、公平、平等这几个概念,有助于人们避免将公正与正义、公正与公平、公正与平等混为一谈的做法。
刊载于《南洋商报·言论》(06/12/2016),作者:刘崇汉,文史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