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文告】重申宪赋结社权利 吁停止打压人民之声

马来人联盟主席阿兹万丁(Azwanddin Hamzah)出示公司委员会的资料,指称人民之声并不是非政府组织,乃是由Suara Inisiatif有限公司注册的2令吉资本公司。然而,这项指控非,非但未动摇“人民之声”作为公民组织的合法性,反之凸显有关人士罔顾宪赋结社自由,试图钳制与当政者不同意见的异议团体。

以目前来说,任何团体或组织可选择按照《社团法令》、《商业注册法令》及《公司法令》中其中一项法令注册成为合法团体。由于公民组织根据《社团法令》获得注册,是难之又难的事,因此大部分选择在《商业注册法令》下申请注册。

随着人权组织蓬勃发展,当局为了进一步控制公民组织活动,遂修改《1956年商业注册法令》,在《2001年商业注册(修正)法令》下赋权注册官,得以撤消任何商业注册,又规定商业注册单位须每五年更新一次,无异于威胁公民社会的健全发展。

人民之声自1989年成立以来,至今累计了骄人的人权工作记录,除了是反对无审讯扣留的主要非政府组织,也在人权教育上不遗余力,积极促进民主发展,成绩有目共睹。这一次他们积极著手挖掘潜艇佣金案,无非是要为人民寻求真相,因此有关方面选择对付“人民之声”,等同于对付揭弊者,钳制人民的知情权。

我们促请公司委员会立即停止不必要的扰民行为,尊重公民组织的结社自由,让公民组织发挥监督力量,俾使潜艇佣金案能顺利完成审讯,揭开重重黑幕,揪出幕后黑手。

林连玉基金公民社会委员会

隆雪华堂民权委员会

马来西亚青年与学生民主运动(学运)        同敬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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