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文告】尊孔国民型中学迁校是政府的责任

在1960年代华校改制风波中,政府和马华公会许下诸多承诺促使华校改制,包括“董事会从此不必为经费操心,可减轻家长负担”等。因此华校一旦接受改制,其运作、保养、建设和发展的责任都在政府,而非董事部。教育部岂可说觅地建校责任在董事部?这违反华校改制当年的承诺,也突显改制50年后,国民型中学还无法获得平等对待!

尊孔国民型中学和尊孔独中共用校园50年,随着学生人数不断增加,现有学校设施已经不敷所用,而且限制两所学校的发展。我们促请副首相兼教育部长慕尤丁显示诚意,为尊孔国民型中学提供校地和承担所有建设经费,负起国民型中学的建设与发展责任。马华公会也应恪守60年代所作出的承诺,确保国民型中学获得政府的公平对待,莫让它成为国民教育制度的弃儿。

我们希望,在迁校课题上,尊孔国民型中学能够与尊孔独中、华教组织和华团步伐一致,向政府争取应有的教育权益。华社应该结集力量,要求政府对国民型中学必须负起所有责任,包括提供适合地段让尊孔国民型中学建校。

1.  林连玉基金

2.      马来西亚留台校友会联合总会

3.      马来西亚韩江校友会总会

4.      隆雪华堂文教委员会

5.      坤成校友会

6.      新纪元校友会

7.      槟城独中教育基金会

8.      南强学校校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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