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度(第11届)林连玉精神奖得奖者简介

1998年度(第11届)林连玉精神奖得奖者简介

B 1998a

马六甲已故拿督杨朝长局绅

得奖理由:取之社会,用之社会,有人溺己溺之关怀。几十年为华教、几十年为培风,领导群伦使培风众志成城,稳定发展,功不可没。对华教之能兴灭继绝,如野新拉浪华小之买地、建校、迁校脱困,拿督杨与有荣焉。

推荐单位:马六甲华校董联会

杨朝长,1921年生于福建同安。五岁南来马六甲,十一岁回乡,至十七岁后重来马六甲。在这期间,他曾分别在马六甲和原乡接受传统私塾教育多年。1937年重来马六甲时,在父亲与友人合伙的协和美栈树胶店当学徒,后来商店归其父经营,并改名为同美公司。

1952年,他开始担任马六甲华人公立六校董事会重要职位;1962年担任培风独中副主席;1982年接任培风中学主席,至1993年10月逝世,共任期12年。培中自1962年成为独立中学后,杨朝长予以鼎力支持,共同协助艰难困苦的工作,毫不言倦,全力以赴。80年代接任主席职后,他发动扩大征求月捐,经他登高一呼,以身作则,万众响应。他甚至亲自与总务、财政沿街沿户征求劝捐,使该校每年月捐从4万多元,增加至15万元。每逢培中校庆或增建校舍,他每一次都会和同人一起出动沿街募捐。

90年代,他将全部精神放在该校的建设和发展,凭着他的决心与努力,各项扩建校舍计划,获得当地民众鼎力支持,而得以顺利完成。 他除了殚精竭虑为培风中学之外,也长期关注并支持甲州其他华小的发展,尤其是对野新拉浪华小成功迁校极有贡献,那就是大力承担购买校地费用,使到该校最终成功搬迁。他一生抱着“取诸社会,用诸社会”的崇高精神,除了对甲州华文教育发展贡献良多外,更担任十余个社团要职,并长期捐助培中教育基金及同安金厦会馆奖贷学金,让许多莘莘学子受惠,华社各界有口皆碑。

B 1998b

下霹雳已故王添庆律师

得奖理由:从学生时代到执业律师到国会议员,都本着维护民族母语教育的基本权利,实践民主法治的大无畏精神,战斗一生,服务一生,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实为楷模。

推荐单位:下吡叻中华公会、下吡叻中华总商会

王添庆,1938年生于安顺峇眼那督。他就读钟灵中学时期,曾参与“火炬运动”,并反对钟灵中学接受津贴而被学校开除,后来又被当局扣留长达四年。60年代,他自学完成中学教育,并于1967年赴新加坡大学修读法律系。1971年毕业后,他返回安顺当执业律师。

他成为律师后,并没有遗忘华教,而不断为华教献身。1973年,他加入霹雳州董联会发起的“独中复兴运动”,并积极参与活动及捍卫华教。1981年,代表独大有限公司律师团与政府打官司,先后担任多个华教团体的法律顾问。1982年,华教在3M制计划下面对生存危机,他为挽救华小,与其他华教人士参加了民政党。1986年大选,他打着董教总招牌,在安顺国会议席代表民政党披甲上阵,旗开得胜。中选之后,他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人缘好,没有官僚架子。他在代表华教人士期间,真正贯彻“在朝、在野、在民间”的三大结合精神,发表演说鲜少抨击反对党,很少树敌,以真诚的工作表现,赢得反对党的尊崇。

1987年,在吉隆坡天后宫华小高职集会上,他敢于代表民政党出席,并在台上发表反对“不具华文资格出任华小高职”言论,表白立场。不幸的,在年尾“茅草行动”中,再度为华教被当局扣留。1991年大选,当时酝酿着不利华教的教育法令问题,他矢言若不利华教的教育法令被国会通过,他会辞去国会议员职。1996年,当不利华教的教育法案在国会提出辩论,他又再次敢于表达立场。他敢于在不合理的教育法令面前表明坚定立场,感动了许多人。

1993年,他健康出现问题,不幸患上肝硬化,而于1997年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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