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文告】马来西亚行动方略针对《教育大蓝图2013-2025》的综合建议

1.国家教育的使命应该专注于激发学生的潜能、开发分析能力、建立自信心和体魄、提供技能和知识以及关注个人的自我激励和道德观,以为社会和国家带来最好的贡献和服务。

2.进行任何规划或实施朝向建设进步的国家时,必须以国家教育哲学为据(National Philosophy of Education, NPK)— 一个综合性的教育政策及以核心价值观为基础的课程。

3.如国家教育哲学所提倡,实施一个均衡的课程是为了达到身心灵及智能的目标。学生评估系统必须是全面及综合性的,如,学习的评估,作为学习的评估以及学习考核评估。

4.校的课程应定期检讨,确保它们能有效提高智力水平,并有助于学生的敏捷思维和创造力,以面对迅速发展的社会和市场需求。课程重点应该是培养学生的好奇心和主动学习的精神,并激励他们经常提问。

5.母语学校、宗教和私立学校都必须参与促进民族融合的计划,例如与国民学校共同进行课外活动。

6.历史、地理及其他科目应该适当纳入世界各大文明以及马来西亚多元族群的知识。

7.应该暂缓实施历史科列为初中修读科目以及大马教育文凭(SPM)历史科必须及格之建议,应该检讨或者推迟实施,以便就现有的历史课程和教科书进行全面的改革。

8.教育部应该提供便利,以便学习国语,英语,华语,淡米尔语以外的其他语文。在有关的课程或者人文课程中,必须涵盖对多元文化主义人类多元性的肯定。这有助于学生检验他们对其他种族的态度,并学习处理课室内种族主义与种族偏见的议题。

9.教育的重点除了注重优质生, 亦应关注学习进度缓慢的学生,以及整体的学习表现和进度。 校方有责任协助后进生降低辍学率,并为他们提供足够的支援。

10.弱势孩童应获特别援助。中上阶级父母有能力为孩子转换更好的学习环境,但低收入家庭与乡区家长却无法仿效,因而限制低下阶级往上发展的社会动力。与其实施以族群为据的扶弱政策来摆正不平等现象,不如,协助所有家长提高他们的能力来为孩子选择好的学校。同时,政府应该为弱势学生入读的学校提供更多的款项和资源。

11.为确保每个学生能打好基础,小学和学前教育须获得更大数额拨款。政府应该设立更多国立学前教育机构,以确保学前教育普及化,全民都有能力报读。低收入家庭、弱势群体包括外籍人士与无国籍人士的孩子,理应享有免费学前教育或获得津贴。学校与学前教育应着重读、写、算的基础教育,以便让所有的学童具备能力在未来发展更高层次的技能。

12.各源流学校,包括那些位于偏远地区学生人数稀少的学校,都应享有足够的财力支援。以便不会被边缘化。应该将学校在降低辍率和后进生列为关键绩效的评估指标(KPI)。

13.所有的教育源流,不论是母语,宗教或民间非营利体制的学校,理应视为支援国家多元教育体系的一部分,而得到拨款及援助。

14.此份教育蓝图缺乏实质性的性别观点。性别平等观点应出现于蓝图各层次。同时,在技职教育(TVET)课程中,只为女性学生提供传统美容或美发等课程,这种偏颇是不能接受的。

15.根据家长的需求,允许设立从小学到大学的完整各源流教育体系,如华文中学与大学、英文中小学、淡米尔中小学、伊班文中小学、卡达山杜顺中小学等,前提是不可更改现有各源流学校。

16.马来西亚官方应该承认众多国家已经接受的 华文独中及独中统考资格。

17.技职教育学院应提高素值并强化本身的地位。政府的技职学院应以各种语言宣导及传授,以让各族群、社区的家长及孩子能有更多教育的选择。

18.应设计一个透明及客观的机制,以便在进行学校规划时,能够估算人口的分布与增长以及家长对学校的首选意愿。

19.应设计一个具有透明度、客观性以及具有目标性的机制,在考虑到学校的绩效和需要之,来决定学校发展资金的分配,并尽量减少歧视和不公正的自由裁量权。

20.应该规划一个短期和长期的教师培训计划,为各源流学校培训足够的师资,并考虑到他们的预计增长率,特别是那些被边缘化和貧困的学校。在适当情况下,以实习老师语言为依归而培训者应以母语教导。

21.以英文为第二语言发展的同时也应该关注马来文和华文及其它重要语言的使用率以确保在各不同的教育源流里 以非母语使用者的利益不接影响。

22.语言教学 – 在小学,中学应该以学习效率较高的语言和父母的选择来衡量。对于使用英语教学来提高小学生的数学和科学能力是不成立的。了解数学和科学水平下降的情况下应该先了解马来西亚的整体教育素质水平。

23.在跟换教学语言之前,学生时应该得到全面的支持及准备和确保学习能力不被受影响。预备班不应废除除非非母语教学全面改革并降低辍学生率。政府应进行一个全面性的预备班调查来改善他们的水准而不是一味的废除它。

24.公共考试不应该以黑箱做业的方式进而以透视性的以及问责制的方式,如:公开技术性报告 和反应式的来进行 SPM,STPM 和大学预科考试。目前国家秘密评估系统对提高教育标准乃一大反作用。

25.公共教育目前过度限制于联邦政府的宪法权力中。在提供教育的责任下应该分担于州政府,再加上部分的决策可以进一步下放给学校。这更加能促进当地社区的教育快速反应。

26.为了让州政府及地方政府能背负更重大的责任,教育议题应纳入联邦宪法的第九章:并行的事务,以让联邦政府扮演应该协调、促进和辅助的角色。

27.地方政府,州政府和校方应该被赋权来决定他们本身的选择以及发展本身教改来改善教学及学习方式。管理能力,资金和系统支援的问题必须进行改革,以实现权力下放的积极潜力。权力下放措施会把决策权更贴近百姓及给于他们更多的发言权并促进问责制度。实证研究的证据表明,给于家长参与学校的治理,并让老师有权选择自己的教学课本,并授予学校董事权力聘请教师会有利于教育品质的提升。

28.老师是教育系统的栋梁,因此他们必须被训练及灌输真正教育家的概念,并全力支持国家教育哲学及实施专业的教育模式。

29.招聘和晋升教师和高级官员时必须完全根据绩效和资格。存有间接或直接的配额是不合理及无效的;因为这将会影响年轻人的思维。

30. 政府应采取严厉行动来处理日益增加的族群及宗教偏见问题。透过独立严格的研究来确定国家真正不团结根源而非简单地归咎于母语学校的存在。

31.家长、大众传媒及文化深深地影响学生的品格。这些负面影响必须将之减低。因此这些非正统教育群体(家长、社区、政治领导者、传媒及政府单位)必须携手合作,加强彼此的关系。应增加提倡健康及科学文件的项目,减低提倡享乐主义及偏激文化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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