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让他们渡黄河:林晃昇纪念文集》终于由林连玉基金出版了。主编潘永杰在序文中指出,本书分为《论述篇》、《追忆篇》与《附录》。
《论述篇》一共收录了9 篇由柯嘉逊、陈耀泉、王琛发、詹缘端、徐威雄、江伟俊、房怡谅、甄供及李万千所撰写的论文。这是他们受遨在林连玉基金于2012年5月12-13日为纪念林晃昇逝世十周年所主办的,以林晃昇为主题的学术研讨会上发表的研究心得。
《追忆篇》则收录了陆庭谕、龙锦平、陈友信、莫泰熙、李云溪、李华联和林晃昇女儿林钟玉姐妹对林先生的追思、缅怀和回忆的文章。此外,还附录了李亚遨、姚丽芳和潘永强三人的评论,桑景赏析林连玉赠送给林晃昇一张珍贵照片背后题诗的文章,以及黄翠妮、潘永杰整理的 “我们认识的林晃昇”座谈会记要,与读者分享。
“本书书名‘不让他们渡黄河’,是莫泰熙先生的建议,取自1930年代电影《夜半歌声》的插曲<黄河之恋>的一句歌词。这首歌由田汉作词,洗星海谱曲,是林晃昇生前最爱哼唱的歌曲之一,更寓意林先生在华教平权运动的大义前,寸步不让的决心。”
林晃昇先生研究初步成果的呈献
通观全书内容,它可说是近年来林晃昇先生研究及评论部分成果的呈献。书中各作者对林晃昇先生的评价虽然皆属个人观点,有待进一步探讨和深化,但宏观上的一个基本共识,即在林晃昇先生的领导下,1970-1990年代我国华教运动、民权运动及民主政治启蒙运动所体现的战略及典范意义,已经在逐渐形成中。
柯嘉逊:林晃昇应获“马来西亚华人民权领袖”的称号
在《马来西亚华族民权领袖林晃昇》(页192-202)的论文中,我国著名人权组织人民之声(SUARAM)创办人柯嘉逊博士开宗明义地指出:“如果说林连玉是马来西亚华人的族魂,那么林晃昇肯定应该获得马来西亚华人民权领袖的称号。在林晃昇之前,马来西亚的华人领袖并没有像他一样,自觉地在国际人权和公民社会的范畴内,提出非马来社群的诉求和愿望。”(页192)
陈耀泉:惋惜林晃昇的努力并没有达到他至高的期望
陈博士《马来西亚的华教运动和政治参与:林晃昇的角色》(页203-241)的论文则追述华教运动从1950年代开始,通过内部协商以解决华教议题的策略到1980年代面对难题,只好诉诸新的政治策略。林晃昇在这方面扮演重要角色,他先后试图通过朝野华基政党的合作,参与民权运动及致力于成立反对阵线以抗衡马来政治在联合政府的霸权,甚至在1990年带领一批民权分子加入行动党,以突破华教的困境。但是这些努力都没有达致预期的成果。陈博士认为:“虽然林晃昇试图以政治参与来巩固华教运动的努力值得赞扬,但不幸的,因为种种无法互相协调的因素,他的努力并没有达到他至高的期望。”
王琛发:“牢狱之灾”转化为“后人的精神传承”
孝恩文化执行长王琛发博士在《茅草丛中寻找公民出路——林晃昇对华教1980的再三抉择》中归纳道:“不管怎样,林晃昇…一以贯之的思想主题,大目标清晰而不动摇,正如他之前服膺的‘超越政党,不超越政治’、‘三结合’、‘两线制’等等说法,其主观意愿都是围绕在一个没有改变过的主旨——争取社会现实的良性‘改变’。”(页60-61)
在同一论文的最后一节“留下前路给后人开拓”中,王博士总结道:“回首马来西亚人民在1980年代争取更大民主的历程,林晃昇绝对是个值得讨论的标竿人物。尽管我们知道,林晃昇当时唯一可以努力推动的反对党联盟还不是一种稳定的联盟,甚至林晃昇和跟随着他加入行动党的华教人士后来都是各有造化。
“重读林晃昇的政治人生, 林晃昇为了争取马来西亚华人社会与华文教育平等地位, 确曾作出许多努力。他不认为自己应该仅仅安心做一个享受生活的矿家,而一再企图从政党政治入手解决华人与华教的权利问题,不论其中的成败,至少表达出他是一个有思想的人,也在自己的人生一再努力在道德人格的抉择。尤其是他在1980年代的一切努力,最后导致自己成为茅草行动的政治扣留牺牲者;但茅草行动的磨炼也使得他更坚信自己必须一生为人们的民主、自由、平等奋斗,这就使得他人生中最大的牢狱之灾有机会转化为后人的精神传承——坐牢不是白坐的!”(页62-63)
詹缘端:林晃昇领导下华教运动的“典范”意义
华社研究中心主任詹缘端在论文中首先追述在“二十世纪70年代,林晃昇先生接掌董总之大旗,与教总沈慕羽在风雨如晦的年代,协合吡叻胡万铎先生发起独中复兴运动,号召华社才俊硕学,开办独中统一考试与课程,培育师资,进而以独大官司挑战国阵单元教育霸权”的业绩。(页65)
然后在论述林晃昇领导下华教运动的“典范”意义时,他着重指出:“华教运动作为华社的社会典范,是基于它有一套完整的理论或论述,并且有一定的方法与动员手段,同时,运动本身具有核心的价值。我们认为,华文教育在马来西亚不是一般的教育,它乃是建立在‘两大特征’与‘三个理论依据’的社会运动。它的社会群众性基础和传承民族文化的两大意义,是其最鲜明的特征。母语教育的优越性、多元文化的多元开放主张和民主化的基本人权或民权的立场,则应视为华教运动的‘三个理论依据’。”(页70-71)
李万千:林晃昇先生的战略思想与实践精神
笔者在《林晃昇先生的战略思想与实践精神》(页2-39)一文中达至以下的结论:
“林晃昇先生及其董教总团队在领导华教运动的17年中,其贡献不仅在于以 “维护华小, 发展独中, 创办独大” 的完整口号作为华教运动的具体方针,奠下了把华教发展成一个完整的教育源流的基础,争取与其他民族教育源流享有平等的地位;更为重要的,是领导过两次具有重要意义的战略转向。
第一次战略转向是以(一)通过提呈《国家文化备忘录》来批判马来中心主义的语文、教育与国家文化政策及提出多元、开放和进步的替代性建议;以及(二)通过发表《全国华团联合宣言》及成立《全国华团民权委员会》作为标志,把华教运动扩大为民权运动。华教运动如果没有及时扩大为民权运动,就不能把单一族群的斗争扩大为以基本人权、民权等普世价值作为取向的超族群的斗争,避免陷入土著与非土著两极化的种族主义政治格局中。
第二次战略转向是提出了“两线制”的政治理念,作为打破与制衡巫统/国阵“一党独大”的政治策略,而林晃昇先生还亲自领导818民权起义,为落实“加强反对党,促成两线制”立下典范,写下了“马来西亚当代政治史上最具思想启蒙意义的篇章”(张景云语)!
第二次战略转向更为关键,因为打破种族主义威权政治超过半个世纪的霸权,实现更加民主、自由、公正与进步的制度,无疑更加有利于促进各民族在政、经、文、教及社会等方面的平等。
职是之故,从战略思想和实践精神的角度来评价,林晃昇先生不愧为上世纪80及90年代最为杰出的华教运动领袖、民权运动先驱及民主政治改革的倡导者!” (页37-38)
徐威雄:起诉政府是独大运动的“经典之作”
博特拉大学外文系中文组讲师徐威雄博士在《华教的宪制抗争——林晃昇与独大运动》(页78-102,此文填补了学界对独大历史研究的空缺)的论文中,对林晃昇先生在领导独大运动中所扮演的角色,十分赞赏。他评述道:“1977年后独大运动的‘重新出发’,以两件大事为标竿:一是1977年所发动的全国华人注册社团签署,以请求最高元首恩准开办;第二便是1980年轰动一时的起诉政府案件。这两件事件将原本已近死迹的独大运动再次推向高峰,成功把独大议题转化为一场全国参与的社会运动,尤其是起诉政府堪称为林晃昇领导华教运动下的‘经典之作’”(页88)
徐博士认为:“独大领导人是很有意识地‘以独大起诉政府的宪制斗争作为1980年代华族公民维护及争取公民权益的序幕’深知此事件的巨大意义。最后官司的失败,当然是对独大判了死刑,对华教运动也是一大重挫。”(页100)
在官司后的董总常年会员代表大会上,林晃昇对于有人质疑独大起诉政府是“自投罗网”的说法提出反驳:“…(法律解决)此路不通,难道就别无他途吗?法庭的一项判决就足以堵住一切其它宪制斗争的途径么?果真如此,政治领袖的责任又是什么呢?是止于责怪别人‘自投罗网’,还是应该设法带领人民破‘网’而出呢?任何破‘网’取得政治解决,基本上是提高人民的政治意识使之达成一个政治形势,所以任何运动都必须有系统与有组织的逐渐形成。”(载《独大30年》,页371)
至此,徐博士颇有感悟地说:“经过这样沉重地打击,显然地林晃昇在思考着如何带领华教‘破网而出’了。大家都知道‘打入国阵,纠正国阵’的策略正是在这一年提出的,这是他在独大事件后的另一项重大决定,很明显地这项决定与独大的败诉有关。当然这是另一个题目了。
“总结地说,华社为了完成华教体系,先有南洋大学的经验,然后有独立大学的争取。两者都具有巨大的历史意义。两者的下场也相同,所不同的是,南大是在英殖民时代,国家尚未建制,独立大学的倡议,则是独立建国后的呼吁,是真正考验这个国家体制下的教育法令与国家宪法。独大运动先本于基本人权,然后对教育法令的检讨,最后更碰触国家大本的宪法问题,而以起诉政府违宪为终。这个案件可说是空前绝后,将会写入史册,永耀后世。而将华教议题提升到宪政意义的高度去,正是林晃昇这位领导的魄力与贡献。”(页102)
甄供: 林晃昇“最动人、最恒久”的 “诗情”
我国资深作家甄供(曾任道)先生在他的论文——《论林晃昇先生的“亏本生意”》(页180-191)中特别论及林先生的“诗人身份”及对他“诗情”给予深入的探索,让我们对这位自从少年时代起就具有诗人情怀的典范人物有更全面的认识。
甄供指出:“1980年代之前,文学界或华教界似乎很少人知道林晃昇还有一种诗人身份以及‘野火’就是他的笔名。方修在为董总编选《马华文学作品集》文套丛书之三诗集(1919-1942)时在简介作者生平时正式披露野火的身份。他写道:‘野火,即今之马来西亚华校董总主席林晃昇。当时他是一位新进的年轻诗人,所作多属篇幅稍长的叙事诗,旋律舒徐,描写细致,为马华抗战文艺后期带来新的诗风,也颇能代表这一阶段的诗歌创作的水平。’”
林先生以诗人的身份活跃于1937-1941年之间。二战结束之后,由于穷困,他被迫停学工作,只好逐渐放弃心爱的文学。后来遵从父命走进深山野岭,协助父亲料理矿场事务,文学创作就全面停顿了。
“按照常理,林晃昇的诗人身份,在这当儿应是淡出或消失才对”,但甄供发觉,林先生的一些文章,却是“以一个诗人的身份向你倾吐他心中的炽热。”
他举了一个最典型的例子。在《从沈慕羽先生七十华诞说起》一文中:当林先生“写到与沈慕羽先生并肩作战时,突然拓笔开去,记叙1983年的某一天,他应邀到教育部与陈忠鸿副部长会谈,后者告诉他:林连玉、沈慕羽的时代已经过去了,如巴生河的流水,一去不回。这时林晃昇感慨喟叹,向着联邦教育部的窗外,望着底下的巴生河:流水、年华似水、水面飘着的浮木和枯枝、昨天、今天……。这样,他就写下了富有诗意哲思的文句:‘时间并不是决定一切的因素,真理像黄金一样,是不会因时间而被腐蚀的,假如还有正义,历史将会重演,假如还有情感,河水也将会倒流。’”
这时甄供也达致“林晃昇最动人、最恒久的诗情,就是他对正义事业的忠诚,敢于对邪恶的抗争,执着的理想追求等相互联结、铸就而成的一种情感”的结论——真的说得太好了!
江伟俊:族群中心主义思维,多元文化主义要求
瑞典乌普萨拉大学历史系硕士,林连玉基金行政处副主任江伟俊,在《多元文化主义、族群中心主义抑或种族主义?——论林晃昇时代的华教运动》(页103-130)一文中,援引各有关学者对上述三种主义的一些定义和阐释,与林晃昇时代华教运动一些文献中的具体论述作对比,论证了指谪华教运动为种族主义是毫无根据的。
他指出:“林晃昇的讲辞中虽有提及华族应该学习华文与华人文化,但却并非在贬低与拒绝其他族群文化。讲辞中没声称华族拥有高人一等的生物特质,反而不断批判政府对于国内族群的偏差政策,强调面对各族群文化差异时须秉持尊重、了解、包容的心态。这些都与种族主义的论述相去甚远,足以证明林晃昇时期华教运动的主导思维并不是种族主义。”(页121)
伟俊也认为:“语言与文化乃族群之重要特质,因此华教运动自然而然带有族群中心主义的色彩。华教运动中所提出的论述,如华族应该接受母语(华文)教育,华人文化是华人的根都显示出华教运动对华人特质的热衷和推崇。此外,族群中心主义也被华教运动用于华族社群的族群动员与族群团结,其目的是为了集结族群力量以捍卫华族权益以及为自给自足的华文教育系统征召资源。”
因此,他强调指出华教运动的族群中心主义属于不会特意贬低外族文化,只是单纯相信本族文化较为优秀的简单群内偏见,而不是具有强烈排外倾内的性质,将自身的观点套在外族身上加以诠释的古典族群中心主义。(页110及120)
基于我国的现实和语境,族群中心主义似乎已经是专指一族独大的马来中心主义或土著中心主义。因此,把本质上是争取民族平等权益与基本人权的华教运动与族群中心主义挂钩,会不会有些失焦?
房怡谅:以“多元”理念的实践对抗“单元”的压迫
台湾世新大学社会发展研究所硕士,现从事媒体工作的房怡谅,在《试论林晃昇时期华教运动多元主义的策略、论述与实践》的论文中尝试以葛兰西提出的“文化霸权主义”理论和“实践哲学”作为理论架构,其“主要研究时期与对象,是集中在承先启后的1970年初期至1980年代后期,董总主席林晃昇时期的华教运动的策略、论述与实践,因为林晃昇所领导的华教运动突破性地将运动初期民族主义论述再进一步提升母语教育权益,发展成结合其他弱势族群的母语运动和人权论述,将母语受教权视作基本人权。”(页132-133)
怡谅认为:“实践哲学以及结合理念落实在华教运动的行动策略上,若要争取华文教育能受到国家的平等对待以及要求政府接纳多元文化共存的社会现实,华教运动就必须先对本身所诉诸的‘多元’理念有所实践,以实际‘多元’的落实对抗‘单元’的压迫。
“其次,华文教育要获得真正的解放,就必须结合其他同样受到国家霸权压迫的异议团体,例如母语教育同样处于弱势的印裔同胞、原住民、马来社会中下阶层等族群,其他更广泛的诉诸人权、民主等理念的团体如妇女、同性恋、环保、以及争取宗教平等、自由等团体,还有其他更多的弱势与边缘群体,因为唯有不再局限本身族群,扩大社会群众基础,争取更多异议团体的结盟和认同,才能达到真正的多元文化共存…。(页139-140)
论文在结论部分指出:“1980年代的华教论述进一步跨越了族群的本位,跨过种族沙文主义的指责,结合民主和人权的理念,将华教运动的范畴扩大成母语教育运动,在概念上试图联合其他同样热爱母语教育的各族人士共同对抗打压母语教育的种族主义霸权。虽然这个时期的运动论述结合具有普世性的进步理念,但是在实际的组织工作以及运动实践上,仍然是局限在华团与华人社会,在当时族群关系紧张与种族威权政治当道的社会结构与氛围下,华团民权运动是诉诸‘华人大团结’对抗国家霸权的压迫。
“从华教运动的论述与策略的转变当中可发现,虽然从1950年代开始华教运动就提出‘共存共荣、平等对待’等多元教育理念,但是在运动的实践上,华教运动由展开至今仍然是处于华社单一族群的组织与动员,无论在林连玉或林晃昇,华教运动鲜少深入友族作组织以及宣教工作,极少跨出华社到非华语源流的社群。”(页179)怡谅指出上述华教运动理论与实践的落差,显然十分重要,而且必须加以克服。
《追忆篇》与附录各呈精彩
陆老盛赞林老总大义凛然,义无反顾
陆庭谕先生在《一代天骄林老总》(页257=261)中盛赞林先生“为民族为社会为国家他大义凛然,为自由为民主为人权他义无反顾”。其实,除了林连玉和沈慕羽之外,林晃昇也是他紧密追随与配合的华教运动主要领袖。该文对董教总决定举办统考前夕,当时的教育部长马哈迪如何威胁董教总领导人放弃主办统考,及林老总如何冷静、机智以及威武不屈地据理力争,马哈迪最后又为什么会回心转意等过程,都有详细和精彩的描述,具有重要的史料价值。
林连玉慧眼认英雄
桑景《林连玉佚诗的发现》(页324-327),是赏析从林晃昇先生遗物中发现到的一张由林连玉先生,在1974年底赠送给林晃昇先生的相片背面,连玉先生的赠诗两首,该相片是林连玉与王润岳及陆庭谕的合照。《赠林晃昇学弟》诗两首透露出早在40年前,林连玉己经看好林晃昇必将是未来华教运动的“中流砥柱”,其功名必将永载华教运动的史册中。
潘永强:林晃昇是带领华教运动走向高峰的“社运企业家”
吉隆坡尊孔中学校长潘永强博士认为林晃昇是继林连玉先生之后,“另一位带领华教运动走向高峰的‘社会运动企业家’。林先生本身是一名商贾,他拥有企业家精神绝不意外,许多社会领袖也有成功经营企业的背景,但关键是,林先生可以运用商业上磨练得来的组织才华与经营能力,在1970-1990年代推进了一波又一波的社运动员,成为一名创业型的社会运动家,才是十分难得与罕见。概括而言,林晃昇对华教运动的主要贡献有三项:运动制度化、团队经营力、理念的建构与传播,至今无人能及。”(页340)
由林钟玉五姐妹合力撰写的《我们的父亲林晃昇》(页244-256)是了解林晃昇家庭生活和父女关系的一手资料,不容错过;其余如莫泰熙的《林晃昇的领袖素质》(页271-274)、陈友信的《典范在人间——林老总的领导魅力》(页265-270)、李亚遨的《敢于担当:敢于走自己的路的林晃昇先生》(页328-331)、姚丽芳的《回归初心,精神不灭》(页332-337);以及龙锦平、李云溪、李华联等同道的文章都各呈精彩,基于篇幅所限,未能一一尽述。(本文是由笔者于2014年3月31日晚于林连玉纪念馆主持《不让他们渡黄河——林晃昇纪念文集》新书推介礼的发言摘要改写而成)
本文摘自《当今大马》2014年5月6日报导,原题为“典范与情怀 ——《林晃昇纪念文集》推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