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8日
林连玉基金文告
林连玉基金谴责国阵政府滥用权力,指示高等教育基金局(PTPTN)冻结雪兰莪大学学生贷款。这种为了打击政敌而牺牲学生权益,把政治议程置于人民利益至上的做法,极度不负责任。
享有教育是公民的基本人权,民选政府应该尽其责任协助公民获得教育机会,而非反其道而行侵犯学生的基本人权,此恶劣做法严重违反民主人权精神。
联邦宪法阐明教育是联邦政府的责任,也强调人人平等的原则。国阵政府无理剥夺高等教育贷款已违反联邦宪法及歧视在籍的雪兰莪大学学生,该校学生绝对有权起诉政府剥夺他们的宪赋人权。
由公民仅缴纳土地税与门牌税给州政府可以看出,州政府在税务架构下根本没有获取提供教育服务的资源,因此强逼州政府提供教育服务是强人所难,正如联邦政府也没有义务提供垃圾管理、土地批准与管理等服务。州政府拥有的大学属于私营的政府官联公司,不能视为提供教育服务。
倘若国阵政府欲测试民联雪州政府能否提供免费教育,它必须修改宪法,下放教育权力给州政府,以及提供联邦政府的所有教育支出给雪兰莪州政府,根据2012年财政预算案,这笔款额是502亿令吉,占年度财政开销25巴仙。
我们促请国阵政府勿混淆民选政府的责任与政党之间的政策辩论。政策辩论鼓励各政党互相竞争,提出更惠民的政策,只有执政后的民选政府才能实现其政策及接受公民问责。
国阵在全国大选期间向来以维持稳定与现状作为选举宣言,而提供高等教育基金也是国阵自1990年代末就推行的一贯政策,国阵胜选后就必须落实其政策。作为联邦反对党的民联,它提出免费教育的政策,只有在执政联邦后才能兑现承诺,国阵政府不能硬逼联邦反对党抑或州执政党实现这个政策,这是罔顾法治与分权精神,有违政党政治的伦理。
我们认为,国阵政府滥权违法的做法,突显我国政治制度权力高度集中的弊端。教育权力应该下放到州政府及地方政府,财政税收必须根据权限公平分配给州政府和地方政府。一旦教育权力下放地方政府,公民将能更容易组织起来改变教育政策,实现教育的民主化与多元化。华教团体在争取设立华小、独中与华文大学将更为容易,母语教育将获得更有利的保障。
因此,林连玉基金促请政府在检讨现有教育制度之际,必须让新的教育政策充分反映1957年教育法令的精神,让地方政府拥有管理教育的权利。
林连玉基金主席
杜乾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