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文告】公民社会委员会促撤回挑战上诉大专法令违宪判决

林连玉基金公民社会委员会文告

日期:2012年3月21日

林连玉基金公民社会委员会敦促政府、高教部和国民大学撤回上诉,放弃挑战上诉庭指《大专法令》违宪的判决,以证明首相纳吉宣布修改《大专法令》,允许大专生参政,并非为了应付第十三届全国大选而制造出来的假象。

首相纳吉曾经表示尊重大专生的宪法自由,因此宣布修改《大专法令》第15(5)(a)条款,允许年满21岁的大专生加入政党。然而,政府、高教部和国民大学近日采取的行动,证明了纳吉政府讲一套、做一套。不但否决大专生的智慧和成熟,也证明了国阵政府不曾放弃掌控校园。

我们认为,大学当局以担心政治进入校园为由,挑战上诉庭的判决多此一举。这与首相纳吉较早前的言论如出一侧。纳吉去年虽然宣布允许大专生进入政党时,也同时设限禁止政治进入校园。国阵政府的“担心”,无非是害怕,一旦校园的政治开放,大专生的社会醒觉得到提升,进而动摇国阵政府在校园的霸权。

上诉庭是在2011年10月31日裁决,指大专法令中允许国立大学向学生采取纪律行动的第15(5)条文,已经违反了宪法第 10(1)(a)条款,即赋予每个公民的言论,集会及结社自由权力。这项裁决象征着学生运动抗争多年的胜利,然而联邦法院昨日颁布的准令意味着学生在争取自由与校园民主之路仍然受到威权的钳制。

我们支持废除《大专法令》,因为该法令不只剥夺大学生参政权力,大专生的基本权利如言论自由与结社自由更备受钳制。政府只恢复学生的参政权利是治标不治本的,更重要的是提出如何建立一个更符合校园民主和学术自由的理想大学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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