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洋商报刊登“理性探讨回教刑事法”系列专题文章,主旨是让更多读者了解回教刑事法,这对开启明智拓宽华文读者的视野极有帮助。南洋编辑采用阿拉伯文阿拉字眼,出于无心也没有污蔑的意图,政府不能以“触动穆斯林的敏感线,足以引起族群紧绷”为由,发出要求解释信给南洋商报,这已是干预新闻自由。
我们也批评森美兰州回教党要求南洋商报对此道歉以及农业和农基工业部长诺奥玛恫言起诉星洲日报和南洋商报的霸道作风。民主制度本就鼓励自由开放的讨论,政党对媒体刊登对其不利的报导,应以平常心看待,不应动辄迁罪媒体。但是,我们认为回教党和诺奥玛有权回应及反驳不利他们的观点,媒体应以类同规格刊登他们的回应。
我们必须分清,掌握权力的政府警告惩处媒体,与没有公民权在手的在野党批评或施压媒体,两者有很大的区别。民主制度必须确保掌握权力的国家机关受到制衡,防止一方权力过于膨胀,人民的声音才会被聆听和尊重。媒体在表达民意方面扮演重大角色,华社不应放任政府滥用权力惩戒媒体,我们不但应该扮演媒体的“后盾”,甚至应该站到前方为媒体争取新闻自由空间,团结力量争取废除钳制媒体的出版与印刷法令。
林连玉基金主席
杜乾焕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