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述
林连玉:华社公民社会的先行者
马来西亚华人社会将“族魂”此一荣誉归予一位既非商贾, 亦非政客的落魄书生,其实更见华裔社会维护文化传统的象征意 义。然则,从中华文化的大传统看来,往往亦对坚毅勇进的人格 更为景仰,纵然他们的事业成就是未竟全功。关云长、岳飞、文 天祥如是,林连玉亦不例外。
从林连玉的个人遭遇及其时代的华教运动,之所以牵动整个 华人社会与政治,并发展出强大的动员与号召,其实就意义与影 响力而言,实已超出单纯的教育范畴,而演变成国家机关与华裔 社会之间的“文化霸权争夺战”。双方角力与辩论的关键。已非局限于华校办学的媒介语或课程纲要等枝节与技术层面;如非涉及到华裔在大马的文化命脉存亡的问题,国家机关与华团、华社的关系断不会演化为如此严峻的紧绷和张力。
正如陈绿漪博士的研究中指陈,董教总的“华教斗争”其实正是抗衡国家机关的文化霸权与争取族群平等地位,它不只被视为民间的教育部,也是长期以来华社权益的实际发言人,因而经常染上悲壮色彩。
华裔社会对抗衡种族同化与维持文化特征的意志力,透过教 总及之后的董总,发挥了民族动员与组织发展的中介角色。而在 独立前后的50、60年代,恰恰由于林连玉先生个人的人格特质和楷模,更为教总与华团的政治发言地位附带了道德与情操的感 染力。“贫贱不能移,富贵不能屈”,倍加彰显当时的“华教公民运动”的正当性。
由于华教运动被赋上族裔权益与民族平等的色彩,导致华教议题本身不只充满敏感性,更常与政治纠缠与扭曲不清。演变下来,就对大马华人政治形成“政治华教化、华教政治化”的局面。
华教与政治之间的互动频密,以致董教总此一非政治性的组织,承载了不少社会的期望和资源。它的几度进出于政治之间、思考华社的政治出路,俨然是大马华社“准公民社会”场域中的中流砥柱与主要的行动者(actor)。
不过,即使在“政治华教化、华教政治化”的困扰下,董教总之所以仍能冲撞体制,并能力抗压力,多少与它能坚守自主立场,不为国家机关统合胁诱大有关系。在国家统合主义的运作下,国家机关对大多数社会团体或压力集团施以“合作”与控制的两手策略,压缩公民社会空间。
但是,从林连玉时代以降,董教总的“抗压”性之高,则是令国家机关也为之侧目。这或许与它在民间中拥有庞大且稳定的汲取资源能力有关,加上民族平权运动所含隐的道义、气节价值,相乘之后发展出来的独立、自主性格。
我们观察林连玉先生在50、60年代的事业高峰期的言行, 他实际上已将教总与华团推向公民社会中发挥影响政治决策,而又能自主于国家的干预与介入。比之今日许多华团事务中凸显的“私性”,四十多年前的林连玉及其领导下的华校教师组织,若说成是华社公民社会的播种人与先行者,亦非过誉。
比较昔日的华教团体地位,令人或许多惋惜。姑不论当年的三大机构的角色与运作,比之今日的陈情、请愿更具实质功能;自从1955年大选前的“马六甲会谈”,教总的地位即具有平等协 商、直接对话的份量。而林连玉当年的心态与视野,亦比当今某些华团人士乡愿式,骑墙式的“超越政党不超越政治”想法,更见积极与主动。他充分理解到华教本质就是个政治议题,不回避政治直接面对政治。以此观之,80年代董教总派员“打入国阵”或“壮大反对党”,在思维上其实已有前人痕迹。
无论如何,华教运动既有与国家机关争夺与捍卫“文化霸权”的意味,自然在多元族群的种族气焰中不见容于友族当政者。所以林连玉先生作为先行者,亦当觉察到这个困难。在独立前一年的5月4日,他利用受邀为《马来前锋报》写开斋节献词的机会,提出“非巫人要效忠马来亚,巫人要抱着共存共荣的思想”。他所提出或主张的这种“新国民感”,正是公民社会中所需的公民意识,亦力图证明华教并非只是“中国式的教育制度”。
林连玉先生作为华教工作者,他在生前的个人事业其实不算成功,但作为华社公民社会的先行者,其言行、思维则适足垂范后来者。其“族魂”的称誉不应局限于华教事业,反应扩大为坚持独立思考、捍卫人格尊严的精神与勇气典范。
本文原载17/12/2000《星洲日报》。
潘永强(1971-),青年学人,时评健笔。生于霹雳怡保,台湾政治大学政治系学士,东亚研究所硕士。 曾任《星洲曰报》高级专题作者,华社研究中心副研究员,新纪元学院学术研究中心研究员兼讲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