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馆的基础工作,一如博物馆,离不开文物的搜集、保护和研究。换句话说,文物馆藏就如同一座文物馆或博物馆的心脏。林连玉纪念馆的馆藏,是建立在教总同仁数十年来收集和保管的基础上,再加上有心人士的捐献,因此纪念馆在落成之初,即有幸保存了不少文献和资料。
正所谓“巧妇难为无米之炊”,这些原始文献有幸保存下来,纪念馆的展示内容因而有更加丰富的呈现,以及更加坚实的历史根据。史料是历史的基础,没有史料,容易流于无根之谈。唯有秉持谦虚的态度,实事求是“同情之理解”相关原始文献,才能贴近林连玉先生的事迹和情怀,以及体会那段波澜壮阔的大时代对今人的意义。配合林连玉纪念馆开幕,《通讯》专号精选林连玉先生执笔的数份备忘录、宣言等文献,以飨读者。
一、呈联合国大会主席潘迪夫人备忘录
1954年8月14日,林连玉执笔〈呈联合国大会主席潘迪夫人备忘录〉,以教总名义向联合国申诉请求关注马来亚华人地位问题,主张废除《1952年教育法令》,马来亚国民教育应以各民族母语为媒介,各民族教育待遇一律平等。当时正值林连玉以吉隆坡教师公会和教总名义正式提出争取华文列为官方语文之一,因此这个主张随即首次出现在正式的备忘录上。图为该备忘录华文及英文版之油印原件。
二、为马六甲会与联盟会谈书面谈话
1955年1月12日,林连玉率领董教总代表团和东姑阿都拉曼率领联盟代表团,在马六甲陈祯禄爵士私邸举行会谈。图为林连玉在会前拟订的〈联合邦华校教师会总会书面谈话〉手稿,主张各民族教育应以母语母文为主,英文为辅,废除《1952年教育法令》,重新建立一种各民族所能同意的教育政策。
根据东姑认可之会议记录,教总在会中答应在7月自治选举前暂时不提华文列为官方语文问题,以利联盟竞选,换取联盟答应若执政将废除《1952年教育法令》,重新厘定对各民族公平合理的教育政策,并增加拨款两百万给华文中小学。
三、全国华人注册社团代表争取公民权大会宣言
独立在望,非马来人申请公民权面临诸多限制。1956年4月27日,全马华团代表争取公民权大会在吉隆坡召开,林连玉起草的〈争取公民权宣言〉获大会通过,四条议案是当时华人的基本要求:
一、凡在本邦出生之男女均为当然公民;
二、外地人在本邦居住满足五年者,得申请为公民,免受语言考试之限制;
三、凡属本邦公民,其权利与义务一律平等;
四、列华、巫、印文为官方语文。
四、马来前锋报开斋节特刊献词
1956年5月4日,在争取公民权大会一周后,林连玉应《马来前锋报》(Utusan Melayu)之邀发表“开斋节献词”,呼吁非巫人要以马来亚为祖国,以及各民族要做好共存共荣的心理准备,携手合作建设新兴的马来亚国。图为爪夷文版和华文版剪报。
五、呈李特勋爵宪制调查团备忘录
李特宪制委员会以英国上议院法官李特为首,负责草拟马来亚的宪法。1956年6月,李特宪制代表团前来马来亚调查。7月12日,林连玉以教总主席名义向宪制调查团提呈备忘录,要求面陈提供意见。8月29日,代表团在吉隆坡自治市议会议事厅接见教总代表,教总再提呈一份备忘录补充意见。图为第一份备忘录之英文油印本。
六、全国华文教育大会宣言、总要求
1959年4月26日,全马华人注册社团代表大会获747个单位共1209位代表参加,发出华、巫、印、英四种语文的〈全国华文教育大会宣言〉,通过华人对教育总要求:各民族教育以母语母文为主要媒介,各民族学校教育一律平等。林连玉是三人主席之一。图为林连玉拟订的“华人对本邦教育总要求草案”手稿,以及四种语文的大会宣言。
本文原刊于《林连玉纪念馆通讯》(专号)2014年12月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