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化结构的主要因素:宗教与语文
一向来,学者对“文化”一词都不能有一个明确或标准的定义,他们不是各有偏重,就是过于主观。比较近视一点的,看到一棵树木就当它是整座树林,比较远视一点的,看到几棵树木,也当它是整座树林,至于能真正看到整座树林的学者,似乎是很少。不过,从广义来说,文化应可以说是“人类在历史发展过程中所创造的物质财富与精神财富的总和”。它亦即是人类的一切生活方式。
从物质生活来说,人类在开始时是与一切的低等动物没有分别,其一生只着重食与住。在食的方面,他们唯一的欲望是填饱肚子;在住的方面,他们是随遇而安,或曝献旷野,或宿居山洞。后来,由于人类力气比不上野兽,他们惟有靠头脑的多用,来弥补体力不足。在很早的时候,他们已经开始会制造和使用工具来与大自然搏斗。这种智慧进化的结果,使人类在衣、食、住、行方面也逐渐讲究起来。在住的方面,他们开始注重环境的美化;在食的方面,他们也注重味、色、香;在衣着方面,他们不但要保温,而且还要美观,首饰也开始风行起来;在行的方面,他们也会以车马代劳。总之,这一切物质生活的改善都与文化有关,而且也使人类逐渐与野兽有别。
从精神生活来说,人类很早就会用符号与结绳的方法来帮助头脑作记忆,符号逐渐演变为文字,人类于是能将先辈的生活经验累积起来,并将它留传给后代。但是久而久之,平铺直叙的记载,已不能完全满足人类的要求,他们因此把文字的功用推上更高的境界,于是文学、诗词、哲学的高级精神产物,便应运而生。这些产物的累积,就形成人类精神文化的基础。另一方面,当文明(Civilization)开始萌芽时,人类在与大自然搏斗之过程中,常感觉自己能力有限,有时偶而能以智慧克服自然,但在大多数场合,人类反为大自然所挫。在无力与失望之余,人类开始相信在人类之外的宇宙间,必有更伟大的力量作主宰,这伟大的力量一时无以名之,只有称之为“神”。这就是宗教信仰之起源。它的产生实与自然环境、地理、气候有密切的关系。譬如在中东沙漠地带,日间只见太阳与一望无际的沙漠,晚间太阳或为月亮所取代,但一切都是那么单调,人类脑海里所能想像到的自然界主宰,只有一个,这种单一的自然界表象,促使他们成为单神论者。但是在欧亚及热带地方,人类能见到的是灌木野草丛生的幽暗森林,自然界生命的表象是那么多样化,人类也因此相信它们的主宰也是多元化,而每位主宰都在各司其职,所以在这一带的人们,多数是多神论者。但是,不管是单神论也好,或是多神论也好,他们的信仰只出于一个需求,那就是探索与解释宇宙万物组织之奥秘。
开始时,宗教的发展都是基于同样的道理。但是在不同的环境里,人们对教义逐渐产生不同的解释,宗教信仰于是分歧。由于主观因素的作祟,他们各自相信自己见到的才是真理,只有自己信仰的宗教才能解答人类的迷惑。因此就想将自己的见解强加于他人身上,并且干预他人的生活方式。有时甚至付诸武力以求达到目的。在文化的领域上,有些学者将宗教地位推崇到很高,将宗教视为文化的实质,而文化是宗教的形式,有些学者则认为文化是宗教的化身。大家对宗教的看法,不一而足。但是我可以肯定地说,宗教在凝聚失落的人群或是团结一族的过程中,是起着很大的作用。
从语文来说,我们上面说过,它是人类生活经验的传递工具,从纵的来说,它能负起继往开来的任务,从横的来说,它是沟通各地人类生活经验的桥梁。英国诗人伊立悦(T. S. Elliot)在他的“文化释义”一书里这样说:“在文化的传达与维护的工作上,没有任何保障能比语文更可靠。”一个民族之是否能完满或光荣的生存,端赖于其语文是否能延续。因此有人说语文是民族的灵魂,语文是文化的支柱,实不为过。
(二) 马来民族的崛起与宗教、语文的关系
从上面的分析,我们了解语文、宗教与文化的关系是那么地密切。现在让我们来看看这两个文化结构的因子对马来民族之崛起,是扮演着什么角色呢?要解答这个问题,我们不妨研究一下副首相慕沙·希淡在第三十二届巫青与巫统妇女常年代表大会上的言论,他说:“在政治上我们不得不以历史作借镜,历史不但帮助我们计划现在的工作,而且也帮助我们拟定将来的策略,这种需要与我们日常生活所需是一致的,我们的日常生活是受我们的文化支配,而我们的文化又是受回教条规(Syara)支配,而回教条规是基于可兰经(Quran)与先知的预言(hadis)。”这段说话可以反映回教在马来人的政治、文化与日常生活里,是占着何等重要的地位。接着在提到马来民族主义之崛起时,他说:“我们应该从过去的历史重要事件里,回顾马来社会吸收回教价值之程序,这程序与马来民族主义之崛起有着密切的联系。”他又说:“从政治上的角度来看,接纳回教已经加强了马来人的政治地位,尤其是在东南亚建立马来王国。在经济上,回教带动了商业与工艺的进步,使它可以与其他地方比拟。”他又说:“马来民族主义是由宗教教师(Ulamah)及受宗教教育者所带动”“马来民族主义之作为斗争的基础是与回教分不开的,就因为这样,我们制订了宪法,它包涵了马来民族主义与回教的统合。”在提到马来人决心去建立一个符合国家风格的独特文明(unique civilization)时,他说:“回教之被马来人接受,已使马来人能抗拒外来不符回教的影响。”这言论说明了马来民族已被回教锻炼成有高度纪律化的民族,并且竖立了一道牢不可破的堡垒以抗拒外来的影响,从而加强其民族的凝聚力。
从语文方面来看马来民族的崛起,也是一页富有启发性与策励性的史实。一路来马来民族视“语文为民族的灵魂”,“语文为文化的支柱”是众所周知的。在建国的道路上,他们一致坚信马来语文是国家团结的工具,这信念对他们来说是毫无妥协的。在首相马哈地医生的《马来人困境》一书里,他说:“国家团结主要是建立在语文的基础上,而接受国语应该是全面的。”他又说:“语文是国家团结之匙,它打开了主要文化之门,同时通过一个统一的教育制度,它可以达致尊重其他主要的团结表征,诸如宪法、国旗、国歌以及国家法律。”
从上述两位领袖的言论来看,我们知道马来人对宗教语文所持的信念与态度,它也告诉我们一个重要的事实,这事实就是启发大家不要断根,不要朝秦暮楚,不要随波逐流,如果一个人连自己朝朝相处的事物如文化、语文等都能弃之如敝屣,那还有什么不能被出卖呢!以这种毫无原则的人参与建国,又怎能使国家朝向康庄大道?马来民族上述的素质会不会被我们尊重而认为是共同的价值及学习的榜样?我要向大家找寻答案。
扎根或寻根原是人类寻求光荣生存的惟一途径,但我们并不是说死抱传统不思改变就是寻根或扎根的方法,梁启超说:“变而变,主权操在自己,不变而变,主权操在别人。”如果时代与环境的变化需要我们作适当的调整时,我们不作调整而等别人来为我们调整,我们就会失去先机,正如在大海中站着,如果我们不随时准备应变,调整位置,亦将为海浪冲倒。不过,在准备改变之时,我们应注意一个原则,那就是万变不离其宗。
马来人有句成语“宁可无后,不可无传统”(Biar Mati Anak, Jangan Mati Adat),这是标准农业社会的一般性见解,任何民族都没有例外。当一个社会形态开始转变之时,人们受新的时代浪潮冲击,便思改变。马来人在这方面也没有例外,所以他们对上述成语,也在质疑它的有效性,但是无论如何,他们还是坚持万变不离其宗的原则。
(三) 宗教、语文与华族的团结问题
从上面所述,我们可以看到宗教与语文这两个结构中的主要因素已使马来人社会达致空前的团结,并进而加强其他文化因素如政治、经济的力量。而其他民族在这方面的进展则远远被抛在后头。在各民族政治力量强弱悬殊的情况下,现在让我们检讨一下语文与宗教在我们华人社会所扮演的角色和它原应发挥的作用。
华人有句话说:“橘逾淮而为枳”这句话是说,植物随着环境的变迁而改变,但是不管怎样变,“橘”与“枳”还是属于同类。这是天性使然。反之,如果我们将荔枝移植马来亚,它会不会变为红毛丹呢?相信是不可能的。因为它们都是环境的产物,族类迥异。惟一的可能性是,如果荔枝与红毛丹合交,它可能产生具有两种果实素质的新品种,但这种合交之成功,还得给予时间去达致。在毫无感觉的植物尚且如此,在有感觉、有尊严的人类,又哪能乖离天性?明乎此,我们谈华人的语文和宗教以至于文化,才不致有失落之感。
谈起华人的宗教信仰,往往有人会将它与佛教联系一起,这当然与我们的“主文化”(parent culture)有关系。释金明法师在他的“佛教与中华文化”一文中说:“佛教从东汉传入中国以后,经过了魏晋南北朝几百年间的吸收与消化,渐渐和中华文化演为一体,到了隋唐时代,已达到开花结果的全盛,在一般人民的心中,佛教的观念已成为大家日常生活的价值支柱。”他接着举例证明佛教在中华文学、艺术、科学、哲学、风俗、文化的表里影响。既然佛教的观念从近两千年前就与华人日常生活混在一起,很自然的,当我们的祖先从北方来到这里的时候,他们也带来了“次文化”(subculture)。而这“次文化”也不离其宗,因此当我们谈到华人宗教信仰,就不免联想起佛教,不过佛教并不象其他的宗教一样那么壁垒森严,它一般上比较开放和宽容。因此它也容许了民间习俗与通俗信仰杂混其中,在佛庙里你不但可以看到古代名人的“神”格化,也可看到封神榜里各种角色的出场,同时祖先神位也不落“佛”后,平摆起来洋洋大观。佛教的严肃性固然减低,但共存性高,容易被接受。至于其他宗教只要不太干预华人习俗,也可以并行不悖。因此许多西方学者也就讥笑华人没有真正的信仰。而华人之间既没有共同基础的宗教信仰,当然在宗教上的凝聚力就没有那么强。因此宗教在华人之间就不能起强有力的团结作用。
宗教信仰,碍于目前情势,既不能在华人之间起强有力的凝聚作用,我们不妨看看语文是否能作华人团结的催化剂。谈到语文,我们就得联想起教育。其实近年来,当华人在各领域里受到以前从未遭遇到的挫折时,就普遍地感受到民族团结的重要性。华人政党知道民族团结的重要性,但是却不敢面对团结的基本条件。团结的基本条件或先决条件是大家必须要有共同的工作基础,共同爱护的目标,惟有在这种共同的基础和目标上,大家才能引起共鸣。如果我们只会一味说,华人必须团结起来加强政治的力量,而忽略了或不敢面对团结的共同基础,那就等于西谚说的将车置于马前,永远行不通。纵观华人社会,能够建立在共同基础上的工作,除了宗教外,惟一可以行得通的就是语文教育,如果这基础不能被充分利用,华人谈团结问题,也就等于谈空中楼阁那么虚无缥缈,摸不着边际,同时也可说是没有向友族之空前团结背景取得灵感。当然我们从单一种族角度谈团结,是会被误认为沙文主义。这是我们极不愿意看到的事情,但是我们国家的政治、社会组织一向来都是如此,这是活生生的现实,你要避也避不来。惟一的方法是异中求同,互相谅解,慢慢迈向融合的康庄大道。
(四) 国家文化与三大原则
有些人以为文化是可以被“塑造”出来的东西,好像在一个指定的模型或框框里,塞进去他们认为适当的东西,就会将文化塑造出来,其实这种文化就算能够塑造出来,它也将是毫无活力的文化。伊立悦在上述一书里曾这样说:“文化是一项不能被蓄意指定的东西,它是各种或多或少的和谐活动的产物。”在他看来,文化是自然形成的,他认为文化里有三层次意义的。一个人要成为全面的文化人是不可能的,就算他对文化本身作了怎样大的贡献,他也不一定是文化人(Cultured person)。譬如说一个很有学问的人如果没有礼貌,他充其量只能是卖弄学问的人。一个有高智力的人,如果没有人道的素质,就象一个天才棋童不懂事故。艺术如果缺乏智慧,则只能算是浮华空虚的东西。因此,他认为全面的文化只能在社群或整个社会去找寻。亦即说文化是全社会生活的总和。对于国家文化的见解,他指出:“国家文化如果要发扬光大,它就必须是整个文化星座,每一组成部分一直在丰富其他部分,最后使整体受益。”
在我国,国家文化之被提出,目标在于促使全民团结。其实单一文化,虽然可以说是促进团结的因素,但是如果过于强求亦可说是分裂全民的因素。有位学者说:“如果有一天早上我们醒来,发现每个人都是同一种族,同一信仰,同一肤色,在当天下午,我们又会发现新的理由来支持偏见。”因此一切都是单元的社会,是不一定能保证全民的团结。国家团结的问题不能全面依赖单一文化之产生。相反的,各种文化之共存共荣才是促成团结之道。要使各族团结一起,互相谅解还嫌不足,因为谅解只能算是接受自己不同意的东西,我们除了互相谅解之外,还得采取积极的态度去欣赏、了解别人的文化。最近一些学者进行将各民族之文艺创作互译,应是一个促成团结的正确方向。
国家文化三大原则这样规定:
(1) 国家文化必须以本地区原住民文化为基础。
(2) 其他文化的适合与恰当元素可以被接受为国家文化之元素。
(3) 回教是塑造国家文化的主要元素。
根据牛津英文字典,“同化”一词的释义是“将各种不同的文化吸纳入主要文化”(To absorb groups of different cultures into the main culture)。若依据该释义,上述国家文化三大原则的第一和第二原则,就足以符合“同化”的定义。今天开明的领袖虽然不会采取强迫同化手段,但有谁能保证明天的领袖不会照字义将它严格执行?反正这只是依章行事而已。同时根据过去经验,一种东西被纳入主流也未必能得到公平的对待,比如在教育上,华小教育已算是被国家教育制度主流所吸纳,但它所得的对待又是如何呢?
有人将国家文化与社群文化(Communal Culture)来作区别,目的使人相信国家文化与社群文化能共存。其实当一国里的国民,其文化不能在国家范畴里占一席位,他的公民地位又在哪里呢?一项东西如果被赋予“国家”的地位,另一项没有这种地位的东西,如果跟前者相异,就算不被认为是反国家(Anti-national),也将被视为非国家(un-national),这种局面的产生,怎不叫没有国家地位的文化社群起恐慌?
对于国家规定马来语为国语,我们一向来都没有怨言。作为公民,我们都一致支持它,认为有共同发展它、丰富它的任务。我们都希望我们的新一代能好好地掌握国语。不过我们说的是,在学好国语之外,我们也必须有公平自由的机会去学习、发展我们的母语,前者是政治条件,后者是自然条件,各不相悖。一个社会建立在公平合理的条件上,大家都会比较好受。我衷诚希望,我们大家都能通过这条道路,真正建立一个自由平等的国家。
摘自《董总会讯》1984年6月30日
电子档取自《董总》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