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文告】政府应遵守合艾协议,让陈平回乡祭祖扫墓

曾经参与合艾和平协议的前总警长拉欣诺在两年前曾表示,政府必须遵守协议,因为马共和陈平一方已经落实协议的所有条款。他指前马共主席阿都拉西迪获准以旅游签证方式返马,但政府却不准陈平回国,这是不公平的。

况且,陈平在签署合艾和平协议之时,已宣誓向我国最高元首效忠,内政部长的指责并无基础。

我们认为,没有人有权逼他人放弃政治信仰,这是世界人权宣言第十八条所确认的,“人人有思想、良心和宗教自由的权利”。内政部长以放弃政治信仰作为陈平回归祖国的条件,显然已侵犯他的基本人权。陈平力争回国安享晚年也是深刻的怀乡念国情怀所驱使,政府不能不人道地以权力扼杀人性,否决陈平返乡与家人团圆的愿望。

历史的看,马共在我国的反殖民主义斗争或独立斗争上,的确发挥了重要作用。马来亚人民解放军的游击战给英军莫大的压力,加速了英殖民地政权撤离马来亚和转移政权。解放军成员为争取独立付出了血汗、牺牲了性命,他们的抗争为联盟的协商制造了条件,但却在历史课本内被忽略和扭曲。马共的反殖斗争本就是独立斗争史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他们的爱国情操不容否认。

最后,我吁请政府尊重合艾和平协议,尽快批准陈平回国,让他回乡祭祖扫墓。

林连玉基金主席

杜乾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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