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春雷文艺大汇演或1970-80年代本地华社发生的任何重大事件,都应该从1969年开始。那一年5月13日发生的事情,就像是打开了潘多拉盒子,让一股祸害人间的黑色烟雾迅疾飞出,从此弥漫了马来西亚的天空。那股黑色烟雾就是种族主义。 种族主义改变了独立以来精英权力分享的模式,催生了“新经济政策”和“国家文化政策”,加速了单元主义教育政策的实施。敦拉萨在“513”后出任国家行动理事会主任及首相,标志着马来激进精英的崛起,非马来族群在政治上的代表性进一步削弱。马华公会被友党高层讥讽“半生不死”,其后更丢失了在内阁中有象征意义的财政部长职。
“新经济政策”以“消除贫穷、重组社会”为名大行种族政策之实。为“纠正经济不平衡”,政府部门雷厉风行,私人企业运作深受干扰。股权分配要达到30巴仙指标,要增加某族人的就业机会,不惜通过商业执照、投标和教育优待等手段达到目的。
“国家文化政策”以三原则为指导:一,以马来土著文化为核心;二,其他文化中适合及适当的元素可被接受为国家文化的一部分;三,回教是塑造国家文化的重要元素。摆明以一种文化排挤另一种文化。连舞狮这样的传统文化也被限制。为了贯彻“一种语文、一个民族”的政策,有大量非土著子弟就读的英校被改为马来学校。全国师范学院以马来语文教学。大学收生实行固打制,以利某族学生的报读和选系。
然而,有作用必有反作用。在重重的压力下,华社只得发挥“自立更生,自强不息”的精神,面对挑战。1970-80年代马来西亚华人社会发生的一系列事件,可以看作是种族主义霸权下民族反弹的表现。这样的反弹表现首先从政治领域开始(1971年沈慕羽先生涉及的华人大团结运动),再蔓延至文艺(1972-74年马来亚大学华文学会及其他团体的文艺表演如春自人间来和春雷)、教育(1973年董教总独中复兴运动;1978年申办独大运动)、经济(1977年华人控股热潮;1978年合作社运动)和文化(1983年华团文化宣言;1984年华人文化节;1985年华社资料研究中心)。
尽管层次程度或有不同,不论具正面或负面影响,这些反弹表现都是民族维权抗争运动的组成部分,也就是以圣雄甘地或马丁路德金为师的公民不服从运动。即使那个跟陈修信有密切关系的华人大团结运动,和陈群川牵引的控股投资热潮,以其带出的议题及带动的群众,不能单纯认为是马华公会内部的事,而必须从“513”之后华人族群在政治、经济上所处严峻环境那样的高度去理解。至于教育、文化两个环节的反弹更不用说了,维权抗争旗帜鲜明,林晃昇、沈慕羽、陆庭谕等人在华社的高大形象就是在那时候建立起来的。
文艺反弹兼具民族与阶级元素
华社在政治、教育、经济和文化诸领域对种族主义霸权的反弹,民族意识分明。文艺战线所呈现的情景则复杂得多,反弹兼具民族与阶级元素,而且阶级意识强烈。这跟1970年代初期那个时候的主流意识形态有关。当时中国的文化大革命正搞得火热。也跟半岛左派淡出公开政治后不少游兵散勇融入文化团体活动有一定关系。当时活跃的华人表演艺术团体如马大华文学会、劲松艺术研究会、沙登新村学校校友会、雪兰莪琼州会馆舞蹈团、林明民众图书馆、槟城小贩联合会等,领导层或多或少都曾受左派思潮影响。
这些团体的活跃分子几乎都是二三十岁甚至是十多岁的年青人。(当时在马新表演艺术界深具影响力的郭宝崑年纪不过35岁;马大华文学会的会员都是年纪介于21至25岁的大学生)年青人较易接受新思潮,也比较血气方刚。他们经历“513”的震撼,普遍对社会不满,想为社会做点事情。他们原本也可以跟着喊“华人大团结万岁”,但出身背景和思想认识决定了他们对社会问题给予阶级分析的回应。他们的舞台表演属“民族的形式,阶级的内容”。歌颂劳动、反对剥削与压迫,社会批判意识极强。受到银星艺术团的启发后,以文艺推动社会改革的热忱更是一发不可收拾。
无论如何,文艺抗争所具有的阶级性元素仅是事实的一面;事实还有另一面,即民族性的元素。最能雄辩地说明此事实的是春雷大汇演37个参演团体清一色为华人团体。为董教总的华文独中发展基金筹款,并且委任董教总主席及星洲日报总编辑为演出名誉顾问——主动与华教领导机构和华文大报拉上关系的行为,亦凸显了这些文艺团体的的民族性。
事实上,不仅是春雷,之前马大华文学会的春自人间来演出已经是这样。南北马巡回由各地华团机构如教师会、校友会、华文独中承办。它的成功,是与各地华团机构的支持分不开的。马大华文学会曾经在1973年8月,与马大淡米尔文学会等校园团体联合示威,抗议马来亚大学当局企图在校园内实施“国家文化政策”。1972年10月华文学会曾筹划一场为期两天的“全国华教问题研讨会”,邀请董教总人士主讲却未能获得警方批准。(春雷大汇演并不是马大华文学会第一个被禁的活动!)
春雷大汇演的意义
春雷大汇演虽然是一场未竟的演出,可是在我国华人表演艺术史上,它无疑是值得大书特书的。春雷是一场前所未有的联合演出,其“联合”不限于联合主办,而是全方位的包括联合排练并呈献节目,甚至联合推售演出门票。参演团体在整个筹备演出过程的互动程度非常可观。它是一场演出,更是一次大规模的文艺团体动员活动。参演团体数目(37个)是空前的,所呈献的演出项目之多(453项)是空前的,参与演出与舞台工作的演职员、工作人员的人数亦是空前的,估计达数千人而且遍布半岛各角落。
春雷的动员形式包括筹委策划周全的联合团访,南北马以及东海岸的串连以及频密出版的春雷快讯。春雷虽然仅准备在吉隆坡一地演出,不过购票观赏的观众却是来自半岛的四面八方。估计如果在国家室内体育馆连演七天,观众可达4万人;改为容量较小的雪兰莪中华大会堂,9天演20场,亦会有2万5千人。 当然,春雷所承受的政治压力,就文艺团体而言也是空前的——前后共有8名筹委成员被政府以内安法令扣留,这数目还不包括那些在大学潮后被秋后算帐的马大华文学会会员。
春雷的演出宗旨为:一,推广人民艺术,打击灰黄文化;二,加强各民间文化团体的团结,促进我国各族文化交流及进展;三,为“全国独中发展基金”筹款。其中第三项毫无疑问是达致指标。尽管演出被禁止,它还是为董教总独中发展基金筹了一笔不算少的款项(RM21,379.15)。至于第一项“推广人民艺术,打击灰黄文化”和第二项的前半句“加强各民间文化团体的团结”,春雷在这方面确实花最多心血。这是整个春雷工作的重点。不过,若以成败论英雄,就会产生会不会因为规模或意识形态太突出而适得其反的疑问,也会引出“有理、有利、有节”或“永续经营”的讨论。然而,“人在江湖,身不由己”,生活在那个时代,只能做那个时代的人,很多事情是由不得我们的。再说,既是抗争,就要面对抗争对象的压制,特别是当他们认定自己的地位不太稳固的时候。压制也不一定跟意识形态有关。就像本意是应付共产党问题的内安法令,也可以拿来对付一般异议分子包括像林晃昇、沈慕羽这样的华教人士。
春雷工作比较可惜的是忽略了宗旨第二项的后半句“促进我国各族文化交流及进展”。在这方面,春雷是交了白卷,成绩还不如马大华文学会本身之前的演出。至少,1972年春自人间来吉隆坡文娱观摩会,曾邀得马来团体PENA(全国作家协会)呈献对唱Alam Tanahair(祖国)和短剧Ibunda(乌斯曼阿旺改编自高尔基《母亲》的独幕剧)。何以如此,看来春雷筹委会在致力于弘扬本族群文艺活动的时候,如何在同一时间又促进不同族群文化的交流,未能产生满意的共识。这是应该感到遗憾的,因为春雷本来可以在这个领域做出跨族群努力的示范。当然,这恰恰也说明了春雷这样的文艺抗争的民族性的一面。
本文尝试从比较宏观的角度俯视春雷以及那个时期蓬勃的表演艺术活动。虽然是带着浓厚的意识形态味道,它是“513”后种族主义霸权下民族反弹的一种表现,是1970-80年代华社维权运动不可分割的一环。愿以此请教高明!
2010年11月11日于水晶山下
2010年12月21日刊登于《东方文荟》
本文是《于无声处听春雷——1974年春雷事件的回忆与见证》编者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