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语、功能分际、建国方案——回顾“关键十年”的语言问题 /庄华兴

1962年,在马来亚大学华文学会出版的《斑苔学报》创刊号中,有一篇署名蔡瑞福(Tjoa Soei Hock)以英文发表的文章——The Chinese Ethnic Group and the Problems of the National Language in Malaya(〈华人族群和马来亚国语问题〉)或可代表华人在“关键十年”对国语的普遍看法。这篇文章的特别之处似有意指出国语的兴废在很大程度上系于当时华人对国语的态度。作者指出,当时华人占总人口的30%,对促成马来语为国语扮演着关键性的角色。同时他也举出当时华人对马来语将于1967年正式列为国语的反应,作者举出的华人的三种观点包括:

一、对马来语文作为科技语言仍缺乏信心。

二、马来语的使用仍不广泛,要在原有已广泛使用华语的华裔群体中推行并不容易。

三、马来语的使用与学习将导致华人文化的消失。

以上三种态度或隐或显揭示了华人对国语在实际应用上的能力问题,以及对国语无所不在、无所不包的统领性功能表示怀疑。置于60年代语境,全面的马来媒介语中学仍在起步阶段,因此,当时华人那种心理并不难理解。

50、60年代,华教人士虽极力争取华文为官方语文,但从来没有否定马来语作为国语的地位。必须指出,这跟以上的疑虑没有必然的关系。文献中也多有记载,华教人士对争取华文为官方语文并不认为有抵触马来语作为国语地位之虞。

相反的,一开始就以政治姿态对马来语作为国语地位提出直接挑战的是砂拉越第一任首席部长史蒂芬.卡隆.宁甘(Stephen Kalong Ningkan)。当这位被东姑称为最难驾驭的州首长(proved to be a most difficult man to control)得知东姑将发动砂州议员对他投不信任票的消息后,即率先揭发真相:“我晓得东姑对我深感无奈与失望,因为他没有成功把我变成傀儡,进而把砂拉越变成马来西亚的一个殖民地。因为我反对他把砂拉越公共服务马来亚化的计划,以及我拒绝接受马来语为国语。”(见东姑回忆录Looking Back,页217)

无可否认,宁甘拒绝马来语为国语当然有其地缘政治因素的考量,但对国语霸权性格的反叛却是不争的事实。由此延伸,我们不得不认真思考语文功能分际的问题。就建立民族国家的宗旨而言,当时各族群都没有表示太大的异议。不过,林连玉把马来语作为国语和马来语作为主要教学媒介语分开看待,确是值得注意的问题。

1961年8月,林连玉在教总理事会扩大会议上就一九五七年教育法令第三条中“立意以巫语为国语,但同时保证并维护本国境内除巫人外之其他民族之语言及文化。”,对有人把国语等同于主要教学媒介语进行反驳。林连玉的观点非常清楚地指出“国语是国语,教学媒介是教学媒介,两者截然不同,不是一物两称的。”他更举例称“国语月不能说是教学媒介月。”(《林连玉言论集》,页522)

大体可以这么说,林连玉仅仅把国语视为全民沟通的共同语,是一种社会交际语言,也是国家符号之一;在教育领域,华校以保存文化传统为使命,母语是重要的教学媒介。就华、巫、印、英四大语文的地位,林连玉的立场再清楚不过:英文只可列为工具,用于外交上或用于研究上。教育的教授媒介应为每日吾人所用之华、巫、印语,而列英文为必修科。(同前:页104)这是多元主义教育观底下的母语的位置,是文化性也是功能性的;弔诡的是,民族语言的功能性仅限于国家或区域范围内。这样的认识与其说是盲目的民族情感作祟,毋宁说是务实的、理性的。林连玉不愧为教育家,他就教育言教育,没有考虑太多教育与政治的关系,就这层面,他又是个积极的理想主义者。否则,他捍卫母语教育的斗争恐怕无法坚持那么多年。

然而,在马来民族主义者眼中,国语和教学媒介语始终是无法分割的,这完全符合彼等之民族国家建国理念与方案。易言之,作为一个积极而温和的民族主义者,林连玉的母语教育理念只停留在民族想象层次,并未提升到国家想象的高度。在独立建国前夕,当英殖民政府意图通过一九五二教育法,推行以国民学校代替方言学校的“国民教育”政策时,林公的回应可说是非常不政治正确的:国民教育者乃教育国民效忠马来亚,适应马来亚之需要,华人既为国民,则华人语言当可用为国民教育之用。(页109)

林公这种认知固然合乎事实,置于独立前的政治语境,英殖民政府“挂羊头,卖狗肉”推行国民学校,自然是为了消灭华校(所谓方言学校),为扶持马来右翼政团巫统主导政权铺路。然而,殖民政府低估了巫统内部极右派领袖的作为,最终平白让他们骑劫了国民学校概念,并成功把马来文国语与国民教育结合起来,为彼等的马来民族国家想象奠定了坚实的基础。际此阶段,极右派马来民族主义分子成功粉碎了殖民政府欲把马来文-国语和英文-行政/商贸语文进行切割的意图。今天马来语文学术界普遍的认知都离不开马来文既为国语,也是国内任何领域的主要语文,并尝试进一步赋予语文局作为语文警察的执法功能。那些误用/滥用马来语文者甚至被冠以pesalah bahasa(直译为“语文犯错者”)的标签,并且需要接受hukum(惩罚)。这些都是语文方案(language planning)的部分内容。

根据著名马来语文学家阿斯玛(Asmah Haji Omar)的说法,本邦的语文方案始于1956年,这一年拉萨教育报告书正式出台,因而带有建国思想雏形的影子。报告书除了涉及教育专业内的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它更关注各语文政策及其规划,尤其是英文、马来文、泰米尔文和华文在使用上的分配(allocation of the uses of the various languages)(见氏著“Language and Culture Planning in Nation Building”)。拉萨报告书虽然未把马来文定为各源流学校的主要教学媒介语,然而,至1960年,马来文作为中学阶段的教学媒介语的建议已然出现在拉曼报告书中。阿斯玛把语文方案和教育方案的融合视为一种自然发展现象,最终为建构民族国家的宗旨服务。这种观点恰恰和林连玉的语文功能二分论形成强烈的对比。由此,我们可以说,华教问题不啻是单元和多元之争,也是对国语功能范畴与语言功能分际存有的认知差异。这完全与认同国语地位与否扯不上关系。可以肯定的是,林连玉从未质疑马来语作为国语的地位。在他的言论中,林连玉针对国语的谈话实际上并不多,或许他认为国语并不是一个问题。独立前,他大部分的的抗争围绕在殖民政府意图延续殖民统治的“伪国民教育”方案之上,其中最主要的是巴恩报告书的“最后目标”和他向来揪心的华校教师福利问题。独立后,他面对的是马来右派与殖民政府的明里互通款曲,暗地里激烈角力的事实。在这新形势之下,他发现自己面对的竟然是一直以来寄以同情的弱小巫文,他自此对政(治)教(育)关系才有更深的体会,因此才把希望付托予他所信赖的陈祯禄爵士,至少他认为后者在华马关系中是一道可靠的桥梁。

“关键十年”已成历史,惟这期间引发的问题与讨论并未终结。我们今天需要以更理性、更开放、更负责任的态度面对之,包括国语这个黑洞。

 

*此文已于2010年12月12日刊登于《星洲广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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