削足適屨誤決策──林連玉與獨立建國 /陈良

詩中微言,數年後始得發明。六十年代初期,林公曾與翁毓麟私敍,翁抱怨其部長職有名無實,林公答以“馬來亞是獨立了,其實只是英國對殖民地換個形式統治而已”,並列數“政命出於英主”之事,以證明首相與部長僅受命而已,其結論是:“馬來亞的一切仍由英國作主,沒有獨立的。”(《名不符實的獨立》,見於《風雨十八年》)此可印證“建國有計劃”者,殆指大馬建國藍圖實本英主議程而設計。

林公為時代人物,引領華教捭闔縱橫,即與馬華部長熟稔,又與巫統、英殖要員往來,深諳時代內情,慨有此嘆。此詩之作,正值風雨如晦,僅約半年前,聯盟嘗與林公會於馬六甲陳宅,協議華教課題。未料東姑勝利後“過河抽橋”,林公深感受騙,想必洞悉聯盟本質,實為英帝代理,國策早已預定。

林公深愛本土,致盼於國家獨立,人民當家作主,嘗謂“獨立第一”,願為祖國忍辱負重。然事與願違,建國綱紀未經協商共識,華印受拒於主體之外,豈能接受坐以待命?詩作次年(1956年)四月,林公聯袂華團,發動“全馬華人注冊社團爭取公民權大會”,震撼上聽;八月又代表華社上呈《呈李特勳爵憲制調查團備忘錄》,欲為數百萬華人爭取公民地位。是年開齋節,林公特發開齋節獻詞,諄諄告誡“馬來亞獨立建國的事業中,頂重要的工作,就是心理上的建設”,祈懇巫裔同胞當抱“共存共榮”之心理準備。其操心之危,其慮患之深,而其膽識之大,為華社歷來諸賢所不及。

大馬華社幸甚,有林公《爭取公民權宣言》與《呈李特備忘錄》二文留下,足為歷史見證。二文經緯,欲爭華族權益於國家大法中,其憂心如焚者,莫過此兩點:“本邦獨立建國聲中,有兩個最大的問題,一個是公民權問題,一個是語文問題。這兩個問題,如果沒有獲致公平而合理的解決,則馬來亞的建國,不但不能招來幸福,相反的,可能招來不可想像的災禍。”(《呈李特備忘錄》)

此二問題,正是開國前夕最根本的問題,亦林公所以恐懼“削足適屨誤決策”之根源。所謂“削足”者,削華印族群之權益,以適就特權之小屨也。君子知機慎始,憂於未然,林公深知所處時代,又值其知命之年,經家國之變而飽閱人事,知此為千秋大義,關節所在,利害所繫,不可不爭,概然當仁不讓,捨我其誰,怒向刀叢,逆勢硬挺而上。

抗爭終非等閒兒事,“入主出奴見何深,逕欲虔劉絶我迹”,可知林公遭受全力圍剿,而閱盡洋奴之醜態。詩終以“安得如公觀上國,叩閽呼訴萬言書”感嘆,嘆何日效得王氏之歐遊,然非為閒游,乃欲向英國陳情萬言書。觀此,知林公對於風雨欲來早有腹稿,則《爭》、《呈》不啻為其“萬言書”矣。次年(1957)獨立前夕,林公果為華團所托,代表華社赴英請願,欲挽狂瀾於既倒,以作最後抗爭,此為後話。

萬言書所言二事,一為政治人格,一為文化尊嚴,融此二義,以奠新華裔大馬國民,此林公所以高致者在此。林公所念茲在茲者,是為華文教育赴命;然此非狹隘之民族自大,乃為爭各民族之權益與尊嚴;其所以堅信民族必須平等者,乃深念於人道與長治久安之計。知此則知林公所爭者,非僅爭一族之利,亦大爭於立國萬世之本。林公思想之遠大,必由此而後見之。

雖然,此二項抗爭未竟全功,而此二問題亦終究“誤決策”至今。所謂“母語教育”,所謂“社會契約”、“土著特權”等議題,依然糾纏社會敏感神經。今日馬來西亞之命格,早由此前數所定下,林公所深為先憂而憂者,皆不幸預中矣。1961年公權遞奪後,林公又有預言:“今日的馬來西亞內部的嚴重問題,簡單一句話:就是多元與單元之爭。”今時揆之,又不幸言中矣。

“小子護持心有餘,回天無力長欷噓”,詩末林公自認失敗了,然以後人視之,卻非完全失敗。今日尚能享有小局面之多元教育,不能不念及其遺德。一介書生,立功至此,斯已奇矣,盍可復求!值林公廿五周年忌日,謹作此文以誌感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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