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来源:星洲日报
2010-11-24 19:05
(吉隆坡24日訊)大馬公司委員會指出,林連玉基金是一間合法的註冊公司,目前還在運作。
馬來西亞興漢社昨日報案指一個名稱為“林連玉基金”的不合法團體,以設立“林連玉紀念館”為理由,在全國各地向華人社會發動募款。
星洲日報今日向公司委員會查詢林連玉基金的情況,該委員會的發言人表示林連玉的確已向他們註冊,目前也是一間在合法運作的公司。
林連玉基金在申請註冊的過程中,因名字問題,多年申請不果,最後經過多方面的努力,林連玉基金終於在1995年以非營利有限公司(LLG Cultural Development Centre BHD)的名義獲准註冊,並於1996年舉行成立大會。
林連玉基金也表示,截至2010年10月24日,林連玉紀念館建設基金總共籌獲400萬令吉,由於覓地困難,這筆籌款至今仍原封不動。
它指出,林連玉基金運作經費與紀念館專款是兩筆不同款項,賬目皆經過專業會計公司審查並提呈公司委員會備案。
另一方面,教總主席王超群指出,既然興漢社已向警方報案,就由警方展開調查,他不予置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