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祭文
1996年12月15日
和过去一样,我们都会在12月18日“华教节” 前后,来到“族魂”林连玉先生 的墓园来追思并赞颂“华教节”,今年也不例外。
坚持公平合理的基本人权,维护公民的基本权利,争取公民应得的基本权利,这是林连玉先生给我们的典范,绝不在压力下低头。
面对今年八月初宪报公布的《1996年教育法令》,《1956年拉刹报告书》和《1960年达立报告书》中的“最后目标”, 要以国语即马来语作为所有学校的主要教学媒介的目标,已经在《1996年教育法令》开章明义中落实了。这对华教和华社都是严峻的考验。其实它已经展开攻势了。
这种局面,林先生早在1956年5月6日在教育部向当时的教育部长英仄阿都拉刹,也就是后来的首相敦拉刹,现任教育部长拿督斯里纳吉之父指出《拉刹报报告书》第12条“最后目标”是华社所不能接受的。也就是这种局面,早在1956年,林先生已经预见了。
在以林连玉先生为首的董教总代表团据理力争之下,敦拉刹答应在新的法令中不会有“最后目标”的条文。但“最后目标”的条文又在1960年的达立报告书中“借尸还魂”啦。腰斩华文教育的华文中学改制,《1961年教育法令》的21条(2)在华小颈上套上“绞绳”,这就是三十多年来的华教梦魔,林先生的公民权就是那时候被被夺的,教师注册证就是那时候被吊销的。但,林连玉精神,就是不屈服,无怨无悔。
数十年来,我们化悲愤为力量,以建设对付破坏,有组织,有方向,有领导,以五百万华裔公民的共同意愿“支持独中、维护华小、发展高等教育”,屡败屡战, 要求公平合理的地位,不达目的,绝不终止。
今天,我们到此向林先生追思,服膺“林连玉精神”,面对挑战,绝不退缩,过去如此,目前如此,将来也如此。愿林先生在天之灵鉴之。谨此誓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