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改革都是一股积极主动的力量,去改变现状。在马来西亚,人们都同意教育改革之必要,但同时人们对教育改革的内容很少能取得共识。教育改革常处于被动的情势:一方面,如PISA所显示的,它原本就未达到理想的水平要求,只能透过改革苦苦追赶;另一方面,它总是受到各种外在因素与利益的拉扯,而失去了改革的主动能量。
教育改革与国家的语言政策离不开关系。我们无须否定马来文做为国家语言的地位,也无须去质疑或挑战这一地位。但我们也同意,目前的语言政策应该更平等开放地对待其他族群使用母语的权利。
换句话说,我们应该采取一种多元语言主义(multilingualism)的观点去对待在马来西亚境内被使用的母语。多元语言不止基于马来西亚是一个多元种族与多元文化国家的事实,而且也是基于平等权利的观点。关于这一点,欧盟为我们提供一个很好的实际例子。
在欧盟境内,具官方地位的语言共24种,此外还有接近60种的少数语言。对欧盟而言,语言的多样化不只是一个事实,更是一项保贵的资源,因此所有欧盟境内被使用的语言都受到欧盟宪法的保障。欧盟宪法除了明文保障这种多元语言的事实与权利外,同时也积极落实多元语言的政策。这项语言政策的目标,是让欧盟成员国的人民,除了自身的母语之外,至少能够再掌握另外两种第二外语。
欧盟的例子值得我们借鉴:
首先,多元文化不仅是一个事实,而且应该获得尊重与保留。在迈向政治与经济统一的过程中,欧盟从未放弃语言的多样性,设想「某一个语言」成为唯一的语言。欧盟国家更不曾怀疑多元语言是达至政治与经济统一的阻力,它从未与权力资源的分配有关;促成欧盟统一的唯一基础是欧盟宪法及其所赋予的平等权利。因此,团结是一个假概念,平等权利比团结更重要。
第二,平等从来都不是单向个人的,而是双向群体的。因此,语言沟通若要达至相互理解,这不能局限于使用某个单一的语言。在多元语言这个事实前提下,两个来自不同母语背景的人,能够使用各自的母语做为沟通的媒介相互理解,这才算得上是真正的平等。相互理解的前提并不预设一个单一语言文化,而是因为存在着差异,所以才需要相互理解;相互理解的目的也不是为了迈向单一文化,而是尊重即有的差异且为了了解这种差异。
第三,传统意义下的「民族」概念非常狭獈,它预设许多自我本位的观念,与平等概念不相容。欧盟的各个成员国在过去几百年来就曾因为这个狭獈的概念而吃过不少苦头,甚至差点自我毁灭。既然多元语言是一个事实,那么我们就应该放弃狭獈的民族主义,取而代之的是「市民」概念。「市民」概念唯一的预设就是平等,所有人都在实践参与和互动之中彼此了解,并凝聚共识。
最后,多元语言政策鼓励人们在母语之外掌握更多的其他语言。语言沟通是一项软技能,是21世纪教育改革的重点之一。掌握更多的语言意味着流动能力更强,能够生存的范围也就越大。这无疑能够提升一个人的学习与就业竞争优势。事实上,马来西亚人对待英语的态度已经印证这点,而多元语言的重点在于:所有语言都具备某种竞争优势,而不局限于英语。
这里只能指出多元语言值得教育改革借鉴的理由,但是要说服那些强调「民族」本位思考的人接受多元语言的观点,却又是另一回事。
《南洋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