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华教育事业奠基人张弼士
/ 郑永美
张弼士
光绪十九年癸巳 1893年,清廷驻英公使龚照瑗赴英上任,途次槟榔屿,识弼士,激赏其能,乃向清廷保举;并密函直隶总督李鸿章,力言弼士才堪大用;李又据以转奏,旋奉派为驻槟领事官。翌年1894调升驻新加坡总领事官。
光绪廿九年癸卯 1903奉旨召见。于晋叩慈禧太后时,奉献赘仪三十万両,轰动九域。奏对二次,甚获嘉许,当受赏侍郎衔,以三品京堂候补。次年甲辰1904,清廷再电召弼士入京,当奏陈振兴工、农、商、矿、水利及划一度量衡,暨圜法(币制)十二条,传旨嘉奖,赏给头品顶戴,补授太仆寺卿,督办闽广农工路矿大臣。旋授考察南洋商务大臣,兼槟榔屿管学大臣。于是分赠槟城学堂暨香港大学各十万元。
中华学校系由张太仆弼士于光绪三十年十一月初一日(1904年12月7日,星期三)咨呈宪部奉请开设,蒙天恩赏给匾额一方(声教南暨)图书集成一部。嗣因张太仆事务纷繁(1905年12月9日三品京堂督办闽广农工路矿事宜张振勳,敷设从北京省的广州府城至厦门的铁道)势难常川驻槟。旋飭职商国廉(胡子春)暨职商汝舟(林花钗)管理校中事务。并举总理六人、协理六人。当时暂借广福两省之平章公馆(今华堂)为学校。其中讲堂无多。以故不能多招学生。现在本屿港仔唇地方建立新校。购地(装)造共需款八万五千余元。可容学生八百人。刻已落成。明(1908)春即行迁入。
教员:开校之时,聘顺德县进士黄敏学为总教习。嗣聘桂林礼部主事李体乾为总教习。分教员十二人悉由祖(中)国聘来。
学生:开校之时,分孝悌忠信礼仪廉耻为八堂。招学生二百四十名。后因讲堂湫隘,不能多容学生。续分为甲乙丙丁四班,限收学生一百六十人。
经费:本校创办之时,筹集经费十余万元。因事属创始用费较繁。制器购书,约须一万元。合计一切用项已需三万余元。其建立学校之赀,系由张太仆预行填出(故)刻下经费当可支持。俟明春迁入新校时再议提捐以冀持久。
数年前由张太仆振勳、谢观蔡荣光、胡都转国廉、梁太守廷芳、张观蔡煜南,各捐五千金,倡中华学校。
三十一年1905七月,张氏考察抵埠,率领绅商悬挂御匾,珍藏图书,宣布教育宗旨,即席筹募经费十数万元,他自动捐献五万元,又常年经费一千二百元。嗣他不在槟时,皆以万裕兴及张韶光(舜卿)经理的名堂,年年赞助不辍。
1911年8月4日槟城新报<闲评>:“余尝参观中华学校,初得其门而入,见其建筑宏敞,规模远大,余心焉羡之,低徊不能去。有人告余曰:此即张弼士翁之所发起,而捐赀倡办者也。已而查有邱氏学堂、振(崇)华学堂、南华学堂,暂借其中。本校学生,只寥寥数十人。余方讶其教育之不甚发达,有人告余曰:自校舍竣工以后,常年经费缺乏,故办理殊难起色。现在全年常用经费,又皆张弼士翁所独力承担,以一人之力,而维持之者也。今兹会议建立孔庙,整顿学堂,张弼士翁又复侃侃而谈,热心赞成,急所当务。是盖匪特为全埠之大慈善家,抑亦全埠之大教育家也。果得到会诸君,相助为理,则此后中华学校,认真办理,得于榔雨椰风之际,大放光明,可拭目俟之矣。”
资料来源:1.清驻槟领事馆档案:发文稿底六卷。天字第三号RH—0003,1907-1908年。
2.钱实甫编,《清代职官年表》,第二册、第四册。
3.陈育崧撰,《马来亚华文教育发轫史》。
4.邝国祥著,《槟城散记》。
5.槟城新报等。
(作者为槟城著名历史学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