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少数民族的语言

我国是一个多元种族的国家,除了华、巫、印,还有许多其他的少数民族,如分布半岛的各种原住民,东马的卡达山杜顺人、伊班人、摩禄人 、伦古斯人、摩拉挠人、比达友人 , 本南人、卡延人等。每个民族都有本身的母语,而宪法规定马来语是国语和官方用语,但其他民族的语言可自由使用。

自独立以来,政府便大力推广马来语作为国家各领域如立法、 行政、司法、教育等机构的主要用语,反之,其他民族的语言则被局限于在非官方场合和本身族群内部使用。政府在制定语言政策时并没明确地制定任何保护和发展少数族群语言的措施,经半世纪的洗礼,这些处于弱势的少数族群的语言正面临走向濒危的处境。

通讯的发达使到世界越来越一体化,英语作为世界首要通用语及在商业领域广泛使用,使到国人很重视掌握它。在国语和英语为强势语言的冲击下,许多少数民族新生代忽视掌握好母语的重要性,也因大环境的关系,这些少数民族的语言逐渐地被边缘化,使到我国原有多元化的语言格局正逐步被侵蚀。

然而,政府似乎没重视过这问题,至今仍未有实际的措施来保护少数民族的母语。这种情形也发生在世界各地,现有六千多种语言里,绝大多数因使用人口不多而面临绝迹,如印地安族原有上百种的语言在缺乏保护措施下,造成现还在使用的所剩无几。这使到联合国教科文组呼吁各国必须采取措施保护人类这无形的文化遗产。

国际世界语协会说: “语言权是人类的基本权利, 每个人都有权以他本身的语言来表达,而每种语言都具有同等的价值。”由此可见政府必须立法保护少数民族的语言,我们不能因为要推广国语而夺剥各族人民选择语言的自由和权力。反之,政府应提供机会和场合给少数民族的语言使用,如在一些官方集会或文件,给于有关语言翻译。政府也应协助少数民族出版以他们本身语言编写的历史、艺术、文学创作等书籍。此外,提供电台广播、影视频道、报纸和杂志出版等便利将大大提高少数民族语言的使用率。

在教育方面,各民族语文教育的发展权利应得到尊重和保证,从学前至高等教育都应给各民族语文足够的学习空间。 因此,政府应为少数民族提供完整的民族语文教育体系,例如:根据需求开设各民族语言的学校,如果环境不允许,应在现有的国民学校里设立使用少数民族语授课的班级,或至少增设有关语言的科目。当然,编译和出版大量的少数民族文字课本、参考书和阅读刊物也必须同时进行。

此外,政府也应在大专设立民族语文科系和研究院来栽培各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专家,这将能满足社会各部门对民族语文专才和学校师资的需求。许多西马原住民和东马的少数民族依然还没有自己的文字,所以政府必须为他们的口语创制简便易用的新文字,并协助有关语文规范化和标准化,为它注入生命力元素。

总的来说,为了阻止少数民族语言继续陷入濒危的处境, 政府必须为少数民族提供协助和空间发展他们的语言,满足他们的语言利益诉求。维护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多元化格局符合当前世界对语言多样性的普遍诉求及尊重人权的做法。让世界语,官方语和少数民族语言并存不但能确保社会安宁,也对人类文明发展作出重要贡献。

《星洲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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