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讨会侧写 ——对公民教育课程和官僚体制的省思

刚在10月26日、27日隆雪华堂举办的“民主治理与公民社会”学术研讨会,其中一个议题涉及公民教育课程。发表者有陈美萍和潘永杰,前者在苏丹伊德里斯大学社会与公民教育系执教。他们分别论述马来西亚道德教育课程的内容阙失,以及学校该如何培养公民社会的公民德性等问题。

会议上循着论文的思路,大家集中在课程的定性问题——什么是公民教育?什么是马来西亚公民教育?两位论文发表者分别从他们的工作岗位和研究中,介绍了马来西亚的道德教育课程内容。这个课程最早可以追溯至独立前后,英殖民政府在政权转移的过程中即开始在学校设置公民教育课程。目的是为了重塑这一新兴国家的公民意识,培养公民效忠。

因此,在确认政治谈判的大方向——1957年马来亚半岛独立成为主权国,1963年与沙巴、沙劳越、新加坡组成马来西亚联邦——以后,众多政策也配合新的政治时局而改动。目的是为了兼顾一个新兴国家的需求,同时不违背英殖民政府的基本利益,对外则抵抗国际共产主义。英殖民政府遗留下来的官僚体制,成了这个国家运转的支杆。

或许这正是众多华教运动史研究者或华社遗漏的问题。我们国家政策制定过程是因袭着这一套官僚体系而成。这一体系的特征包括:一、惰性。依循法令条文行事,只要能符合和满足权威需求即可;二、服从性。仰赖权威,依照权威言论行事。

从另一角度而言,官僚应当是客观和中立的。一项政策的实施并非依赖政治家的空谈,而是官僚技术如何周密的运作。同样的,国家政策的推行也不可能仅仅从短期效益着眼,同时也有长期性的策略目标。官僚体制是维持政策可持续性的关键所在。

换句话说,在政策还没制定和实施之前,公民仅有观望的部分。要和官僚对话,除了去相关部门的办公室以外,只有通过政治人物在国会或内阁政府,要求官僚执行或修订既定政策。当官僚体制越来越依附权贵时,或越来越为意识形态左右,

政策实施的偏差问题将只会渐趋严重。官僚成了权力主流的机器。

以上是我在研讨会听着众人讨论之余所思所想。回到研讨会热烈讨论过程,大家只能缠绕在公民课程的性质和如何评估的问题中。然而不管是讲评人或是发表者,许多细节都没办法说清楚。譬如:到底加诸在所谓道德教育或公民教育课程当中的“价值”(nilai)为何成了枯燥的考题?从何时开始?这些课程内容由谁设定?考试评估又是由谁来制定?等等。

论文没交代,也无法交代。我们无法从体制内听到更多的声音,了解真相。如果当真要深入挖掘,我们可以顺藤摸瓜,继续提问:课程设置的本意与1988年“国家教育哲学”(Falsafah Pendidikan Negara)有何联系?教育部的技术官僚如何制定这些课程?这一课程设置是否符合宪法精神?是否符合时代所需?我们作为公民的,是否有权力介入批评这一课程的成效,甚至要求教育部向国民交代清楚整体课程的意义和结构?

论文也没讨论国民教育作为国家宏观调控的一部分,如何寻找哪些突破口以进行对话。然而,正是这个体制,由上而下,以金字塔权威结构的形式呈现。由教育部课程局掌握资源,制定和研究课程细则,最后由学校和老师执行。简言之,上述我们所热烈讨论的公民课程,都是一系列技术官僚依据程序设计所获得的结果。作为一般公民的我们,在却无权置啄。

缺乏国家宏观政策的应对策略,如何定性公民课程等等假设性问题皆属徒然。因为这个机制没有那份雅量,真正容纳公民舆论的意见。

我们在研讨会中对课程的反应和回馈无法传达至教育部。行之有年的“道德/公民”教育课程依然会在学校实行。我们的孩子还是要在学校接受无聊的德育课程,并且接受考试评估。

我们只能“观望”和讨论什么是“公民教育”课程吗?

在这个民主体制和官僚权威管制的国家体系之下,或许仅有两个选项:一是利用选票从根本上改变这一国家的游戏规则;一是继续屈服于官僚,继续当顺民。前者的基础在于壮大公民社会,以制约当权者和官僚权威的无限扩张;后者易于为之,只要拒绝反思,看“官”行事即可。

要谈国民教育的问题,只能从根本上思考:教育的问题,终究还是一道政治问题!

《光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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