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文告】废除内安法令,解禁回忆片片录

2012年4月9日

林连玉基金文告

林连玉基金支持废除内安法令联盟今日前往国会提呈备忘录的行动,要求首相兑现诺言,即刻废除该法令。内安法令是允许无审讯扣留的恶法,多数公民社会团体都支持废除这个违反人权的法令。但是,林连玉基金有另一个非废除内安法令不可的理由。即前教总主席,族魂林连玉先生写于60年代的回忆录–《回忆片片录》于1963年8月24日被内政部长敦伊斯迈医生援引内安法令22条宣布成为禁书,至今仍未解禁。

去年9月16日,首相纳吉宣布废除内安法令,政府却迟至今日仍未废除该法令,人权组织对此深感不满。

我们认为,废除内安法令是维护人权的第一步,政府有必要强化保护人权的法律架构,防范执法单位滥权违法的案例一再发生,特别是警察部队。

一旦内安法令被废除,所有在该法令下被禁的书籍和刊物将即时解禁。我们促请政府正式宣布解禁林连玉先生的《回忆片片录》,并对约50年前以“损害联合邦的国家利益、公共秩序和安全”的理由查禁《回忆片片录》公开道歉。

林连玉基金主席
杜乾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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