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守母语教育与捍卫母语教育权力的重要性

语言和文化的关系非常密切。美国语言学教授萨皮尔(Edward Sapir)清楚指出,语言的背后是有东西的。并且,语言不能离开文化而存在。所谓的文化就是社会遗传下来的习惯和信仰的总合。柏默( LR Palmer)亦尝言,语言的历史和文化的历史是相辅相成的,它们可以互相协助和启发。综上二人的观点看来,语言可以决定我们的生活组织。中国语言学大师罗常培的《语言与文化》剖析了语言与文化的六项关系层面:第一,我们可从词语的语言和演变,推溯过去文化的遗迹;第二,从造词的心理可探究民族的文化程度;第三,透过借字的语言现象,我们可视察文化的接触;第四,地名记录了民族迁涉的路径证据;第五,姓氏和别号反映民族的来源和宗教信仰;第六,亲属称谓銘刻了婚姻制度。因此,在一定意义上,母语是创造民族文化,传播民族文化的工具。基此,母语可说是民族文化的根基和民族身份的标志。

         语言是知识文明的载体。兹概述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语言与教育两个原则说明:原则一,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支持以母语作为教学语言。老师与学习者熟悉的知识与经验上提高教学的效率。母语教学是初等教育和提升读写能力最重要的部分;原则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支持在各级教育阶段以双语/多语教学,除了作为促进社会与性别平等的方法之外,也是增加社会的语言多样性重要的元素之一。换言之,作为日常生活用语,母语应该优先于官方语言(在官方语言非使用者的母语的前提下)和其他外来语言;原则三,支持语言作为跨文化教育的重要基础,是不同文化间之间相互了解以及互相尊重的重要元素。此原则剔除了以性别、种族、语言、宗教、国籍、年龄以及残疾等其他为歧视的工具。充分执行母语的学习和以熟悉的文化作为交流与学习知识传授的权利。语言教学和学习的重要文化意涵在于深入的了解不同的文化。语言学习不应只是纯粹语言学上的练习,而是让受教者对不同生活方式、文学作品等文化面向提供启发性的思考。是故,坚守母语教育与捍卫母语教育权力对于个体/个体文化、民族/民族文化乃至国家的富强尤为重要。

         董教總于1999年7月發表的《母語教育宣言》六點聲明正是馬來西亞華裔公民對母語教育和母語教育权力的立場。此六项立场为坚守語言、教育與文化的多元主義和寬容原則;接受母語教育是各族人民不容剝奪的民族權利和基本人權,并且必須體現在教育法令和政策上;肯定國語的地位和國際語文的重要性,与尊重各民族人民接受和發展母語教育的權利是並行不悖的;母語为民族的靈魂,乃承傳民族文化的手段,它與民族的特徵、尊嚴和地位關係密切。允許母語教育的生存與發展正是民族平等政策在教育領域的體現;母語教育是最直接最有效的教育,它有助於培養的公民的民族自尊、自信及民主和寬容精神;唯有多元主義和寬容原則才能保證各族人民的真正團結和諒解。

       《母語教育宣言》的主张与林连玉先生的“民族平等,共存共荣”精神是一致的。林连玉先生的母语教育、民族教育、平等教育及爱国教育的精神恰恰体现在培育具效忠国家和国民意识民族的公民。公民之间平等、人民之间友爱、互相忍让帮助、共存共荣共建国家的思想。简言之,坚守母语教育与捍卫母语教育的权力是合情合法合理的基本人权。

《星洲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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